为坚持不懈整治群众身边“可视”“有感”腐败和作风问题,从严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持续优化政治生态,护航高质量发展,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典型案例。
1.成都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办公厅原党组成员兰成璋违规经商办企业,并利用职权操纵招投标事宜的问题。2005年,时任成都市市容局局长的兰成璋全资成立成都市某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并打招呼使该公司通过比选中标全市出租汽车座套清洗业务,至2013年公司停业时,共获利600余万元。兰成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兰成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取消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总工程师时亚昕违规经商办企业,并利用职权为公司经营谋利的问题。2014年,时亚昕以妻子名义出资17.5万元与他人共同成立成都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并打招呼帮助该公司承揽了成都地铁7号线某标段工程机械设备租赁业务。时亚昕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2年10月,时亚昕受到开除公职处分;2022年12月,时亚昕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九十万元。
3.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赵健长期违规入股企业,获取利润分成的问题。2010年,时任成都市干道建设指挥部预决算管理处处长的赵健出资500万元入股雅安市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土地整理项目,占股10.85%,至2021年获得项目利润分成100万元。赵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赵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成都市财政局原调研员周德光违规经商办企业,被组织发现后仍不整改的问题。2016年5月,已退休的周德光未经组织批准,个人独资成立四川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公司经营期间,周德光以出售该公司股份为手段骗取他人巨额财产涉嫌合同诈骗罪。2018年2月、2019年5月,市财政局两次对周德光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核实,周德光书面承诺将清退股份注销公司,但至案发周德光仍持有前述公司股份,且一直未向组织报告其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情况。2021年12月,周德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取消享受的待遇;2020年9月,周德光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5.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马力向管理服务对象出售物品获利,与管理服务对象合伙经营的问题。2018年至2021年,马力违规从事红酒代理业务,向管理服务对象出售红酒以赚取差价谋利。2019年,马力出资30万元与多名管理服务对象合伙经营加油、建渣可再生加工生意,至2021年已分红获利60万元,尚有40余万元利润未结算分配。马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马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2年4月,马力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
《通报》指出,上述5起典型案例,暴露出少数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淡薄,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公私两头都占好处的问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不仅背离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干扰正常市场秩序,破坏营商环境,更助长“一切向钱看”的不良思想倾向和“金钱至上”的腐朽价值观,衍生利益输送、权力寻租等腐败问题,引发“由风及腐”的蜕变。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价值观,涵养廉洁家风,自警自省、防微杜渐。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及相关政策规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管理教育监督干部,特别是加强对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等行为的监督,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立足职能职责,始终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强化办案引领,对涉违规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等心存侥幸、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报而不实,或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深化以案“三促”,统筹做好“后半篇文章”,促进全市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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