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1.成都高新区法院原执行员张秀峰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问题。2004年以来,骆骅等人成立了多家担保及小额贷款公司进行高利放贷,对无力清偿高利贷债务的人员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逐步发展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实施上述犯罪活动的过程中,大量相关民事诉讼及执行案件由成都高新区法院办理,张秀峰在担任成都高新区法院执行员期间,滥用职权,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为骆骅等人的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其他债权人遭受经济损失,事后收受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7万元人民币。张秀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张秀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张秀峰身为中共党员、司法工作人员,本应践行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但其在履行执行员职责过程中,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谋取私利,让公平正义在执行环节走样变形,严重破坏党和司法机关形象,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该案警示我们,个别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利用职务之便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挡住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各地各部门要持续把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相结合,常态化“打伞破网”,进一步强化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紧盯关键岗位、重点环节,持续扎牢制度笼子,从严从实监管到位,推动党和国家好政策落到实处。
2.锦江区公安分局水井坊派出所原所长王峰充当恶势力集团“保护伞”问题。2016年至2017年期间,水井坊派出所辖区内的金融(信贷)类警情大规模爆发,报案人反映遭遇金融(信贷)纠纷后,被金融(信贷)公司工作人员言语威胁、限制人身自由、殴打致伤等。对该类警情,水井坊派出所大多都界定为经济(合同)纠纷,仅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按照调解的方式进行处理。经查,王峰担任水井坊派出所所长期间,在处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出资的“某投资管理公司”“某金融服务公司”相关的金融(信贷)类警情时曾给予过关照,并按月收受公司出资人所送现金及其他财物共计59.42万元。王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王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王峰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背离初心使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在处理金融(信贷)类警情时,对恶势力成员出资的公司给予关照,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该案警示教育我们,对黑恶势力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甚至助纣为虐的,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高度警觉群众长期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下深水、花功夫,深入分析行业乱点乱象的本质和根源,深挖彻查背后“保护伞”,严肃查处对黑恶势力和乱点乱象听之任之、甚至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3.郫都区友爱镇综合执法大队原大队长贺大军充当恶势力团伙“保护伞”问题。黄某文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郫都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形成恶势力团伙,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2018年底,贺大军利用友爱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便利,为黄某文等人在友爱镇金台社区1社的国有“三类地块”上违规设置“倒场”倾倒建筑垃圾提供帮助,导致友爱镇“三类地块”管理乱象屡禁不止,事后贺大军多次收受黄某文以现金或微信转账方式给予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6万元。2020年5月,贺大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友爱镇政府对其予以解聘,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贺大军作为中共党员、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未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反而利用职务便利为恶势力团伙违规经营“倒场”倾倒建渣提供帮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该案警示我们,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为了个人蝇头小利,甘愿沦为黑恶势力敛财的工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将党的事业、集体的利益、群众的疾苦抛之脑后。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警示教育和监督管理,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加强行业乱点乱象治理,从源头上杜绝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发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4.成都市绿色建筑监督服务站原主任科员孟昂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问题。2009年起,高洪伟等人以经营电玩城为掩护,先后开设赌博场所30余处,并逐渐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2016年1月,孟昂在高洪伟的请托下,向有关单位说情打招呼(相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另案处理),为高洪伟开设电玩城提供保护,并收受高洪伟赠送的人民币9.5万元。高洪伟案发后,为应付有关单位调查,孟昂伪造了一份《关于对孟昂违反纪律行为的处理决定》文件,并向组织谎称已将所收受的9.5万元上交单位,干扰审查调查工作。2020年10月,孟昂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孟昂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法纪意识,拉拢、利用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涉黑人员贿赂,数额较大,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该案警示我们,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稍有不慎就可能陷入困境、泥潭和深渊,沦陷为“关系网”的一环、“保护伞”中的一员。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政治警觉,做到谨慎交友、谨慎用权,自觉抵制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保持共产党人高尚情操,坚决与黑恶势力划清界限,避免被黑恶势力“围猎”,对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要敢于、善于与之斗争到底,毫不动摇站稳人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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