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网站头条 > 正文

成都出台责任清单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发布时间:2022-01-21 10:57:07       来源:成都市纪委监委

\

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注重了解群众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反映……

“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部署要求,近日,成都市委办公厅印发《成都市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进一步明确监督重点,压实工作责任,有力有效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着力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成都落地落实落细。

谁来监督?

党委(党组)、“一把手”、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纪委监委同向发力

发挥党委(党组)、“一把手”、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纪委监委“四责”协同作用,是成都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举措。

党委(党组)责任

《清单》明确,党委(党组)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领导好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党内监督工作,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管党治党突出位置,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此外,党委(党组)还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履行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统筹党内各项监督,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等责任。

“一把手”责任

在“一把手”责任方面,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带头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带头落实“亲”“清”要求,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市委市政府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

与此同时,“一把手”要把对下级“一把手”监督的情况作为每年述职重点内容。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等责任。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在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进行细化时,第一条就是“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市委市政府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定期组织分析研判分管职责范围内的政治生态建设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除此之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换意见,督促分管部门、地方、领域落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案发地区、单位党委(党组)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等等。

纪委监委监督专责

值得关注的是,成都在《清单》中,详细明确了纪委监委的监督专责。

重点包括,纪委监委发现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发现存在重要问题的,纪委书记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向派出机关和所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对“一把手”在“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力的要向上级纪委或派出机关报告。

要探索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纪委书记同新提拔同级党委管理干部开展集中廉政谈话。通过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提出整改建议等方式,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的领导,严格执纪执法,对不抓不管、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等等。

如何监督?

61项工作措施件件落实到具体单位

不仅细化责任,更有具体举措。

成都还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措施及任务分工,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细分为17个方面61项工作举措,明确各项举措牵头单位,确保工作落地生根、落实见效。

突出政治监督 推动落实“两个维护”是首要任务

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党委(党组)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健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定期开展复查核实和“回头看”,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聚焦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实现2035年远景目标,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加强监督,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成都都市圈建设等重大任务落细落实,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成都落地见效。

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也是重要工作举措。紧扣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巡察,对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编造假情况、假典型、假数据,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突出问题,盯住不放、精准施治。

明确每项工作举措的牵头单位

比如,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方面,要求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健全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全程纪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决策失误终身问责、“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具体事项、决策反对意见的实施记录和免责减责等机制,牵头单位为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和市纪委监委机关。

由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牵头,加强廉洁文化浸润,常态化推进家风家规建设,持续开展“好风传家”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好家风馆、廉洁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定期对自己和亲属及社会交往情况进行全面检视,严格家风家教,严防家庭式腐败。

运用多种监督方式 增强监督质效

增强专责监督质效。党委(党组)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专责的工作机制。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出)机构的领导,支持下级纪委监委抓好对同级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完善落实全覆盖的监督机制,统筹衔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定期沟通会商、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质效。

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健全重大监督事项会商研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推动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统筹协调,形成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力量统筹、监督联动的工作格局。

(编辑 钟英 刘春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