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委、省纪委关于述责述廉相关办法规定,成都市纪委将于近期召开纪委全会,专题开展区(市)县党委、政府和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工作。关于即将开展的述责述廉工作,又有哪些要求?
开展述责述廉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对此,成都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川红近期专门提出工作要求。
11月28日,在成都市纪委监委“作风监督评议”工作现场会上,王川红表示,要认真组织筹备今年的年度述责述廉工作,掌握各级党政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真实情况,确保述的真实、问的直接、评的客观,推动各级党政领导主动担当履责,更好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责任落实。
王川红说,“我到成都,已经主持了三次年度的述责述廉,虽然感到效果一次比一次好。但还是要避免形式主义,你可以做一些基础准备,如果你工作认真负责、学习也认真,对分管领域情况了然于胸,怎么问都问不倒你;如果一提问题就拿出事前对接好的稿子照到念,这不是作秀吗?这不是形式主义吗?这是现场表演。”
“今年述责述廉,回答现场提问时,一律不准拿稿子照到念!有人怕红脸出汗。我觉得该红脸就红脸、该出汗就出汗,这有益于身体健康。如果没有红脸出汗,述责述廉效果就会打折扣,怎么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据悉,根据省、市相关办法和规定,将由部分区(市)县和市级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作大会现场口头述责述廉和现场书面述责述廉。其他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述责述廉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