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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发布时间:2019-05-14 17:45:14       来源:成都市纪委监委

近日,成都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奋力实现新时代成都“三步走”战略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意见》将我市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解为6个方面46小项具体工作任务,确定了市级责任领导、市级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具体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限,涵盖了市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部署的工作任务,并将市委“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重点工作纳入任务分工,确保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

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意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拓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成果,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抓好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全部改彻底、改到位。把彻底肃清周永康、李春城流毒影响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汲取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大力推进县域政治生态建设。

《意见》明确,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强化政治监督,紧盯强化“一干多支、五区协同”战略定位、“五中心一枢纽”功能支撑等方面重大项目推进、重要工作落实,全面加强精准监督和专项检查。

同时,紧紧围绕“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年”部署要求,严厉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分领域、分系统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全面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坚持突出监督职责  做实日常监督、长期监督

《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全面深化市、区(市)县两级派驻机构改革,加快推进市纪委监委向市属国企、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改革。健全监督体系,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协同。

同时,创新监督方法,细化谈话函询抽查核实机制,落实问题线索了结集体会商机制,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出具工作具体办法,优化公共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建立健全“大数据+监督”体系。

坚持标本兼治  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者作为查处的重中之重,坚持靶向治疗、精准惩治。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

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制度机制,提升执纪工作水平和案件办理质量。做好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开展“带病提拔”“赌博敛财”、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等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常态化治理不作为及“懒散拖”问题,巩固拓展专项治理成果。

坚持政治巡察定位  做到有形和有效覆盖相统一

制定深化政治巡察的指导意见,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

创新巡察组织形式和方式方法,积极探索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系统联动巡察、“点穴式”巡察。持续夯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主体责任,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及时约谈、严肃问责。制定加强巡察成果运用的指导意见,建立巡察后评估制度和分管市领导约谈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制度。加强对区(市)县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完善市委巡察机构对区(市)县巡察工作分片督导机制,制定全市村(社区)级巡察工作指导意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意见》明确,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对失职失责导致问题反复发生、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坚决从严问责。认真落实省委“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部署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常态长效治理“微腐败”,开展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整治,深化拓展“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成果,认真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深化阳光问责问廉,强化一体化联动监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化“清廉蓉城创建引领行动”,进一步增强“清廉蓉城”宣传的渗透力和实效性,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  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党的建设,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持续培育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各级党委(党组)要旗帜鲜明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为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开展工作当好坚强后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分层分类加强实战锻炼,强化调查研究,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健全内控机制,坚决防范被“围猎”风险。深化系统内部监督检查,“零容忍”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严防“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