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件。这是我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的一个缩影。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相关要求,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将深挖彻查“保护伞”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和衡量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坚持挺纪在前,扎实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确保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效。
整合力量
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斗争工作
为加强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处置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纪委监委制定《成都市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专班办理问题线索工作流程》,整合监督检查部门与审查调查部门力量,开展联合调查,形成工作合力。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重点问题线索,均成立了工作专班负责核查,重大问题线索由委领导任专班组长,确保组织协调有力,案件查办有序。
同时,市纪委监委还牵头制定《成都市纪委监委与市级政法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协作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专项斗争中问题线索移送、信息互通共享、联席会议、联合调查等具体措施,形成协调联动,实现了“打伞”“破网”与扫黑除恶同频共振。会同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单位,召开工作座谈会,分析梳理协调联动中存在的不足,协商提出解决办法,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对重大问题线索实行双专班核查、联合办案,确保“打伞”“破网”与扫黑除恶同步。
强化督导
确保查办到位、追责问责到位
在整合力量确保专项斗争有力有序开展的同时,市纪委监委还制定《成都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联点包案工作方案》,对中央和省重点关注案件,由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实行包案督导、挂牌督办,确保案件查办工作取得实效。对涉案人员较多、级别较高的问题线索实行提级办理、指定异地办理,减少办案干扰。
此外,对转区(市)办理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由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全程督促指导,通过建立分片联系人制度、派员参加审查(调查)、严格审核把关办理质量、复核重点线索查办情况等方式,确保查办到位、追责问责到位。
据悉,截至2019年4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专项斗争中查处涉黑涉恶腐败35件42人,查处“保护伞”问题33件38人,追责问责38件60人、5个党组织。22个区(市)县查处“保护伞”全部实现“零”的突破,做到“打伞”“破网”全覆盖。
多措并举
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实效
“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坚持按照‘两个一律’要求,以务实有力举措,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加大线索处置力度,全面梳理线索处置情况,确保专项斗争“两年治根”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严肃追责问责,坚持深入抓好“一案三查”,对专项斗争推动不力,不敢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怕影响形象、影响政绩压案不办,充当“软保护”的领导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真正问责到位。
加大督导力度,督促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紧盯交办的问题线索,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督促推动治本兼职,结合已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督促各地各部门举一反三,查找管党治党、行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根除黑恶势力滋生空间,为“三年治本”打下坚实基础、做好工作铺垫。(记者 陈艾 刘飞 程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