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扩大)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精神和新部署新要求,总结近年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开展情况,审议相关文件,研究深化我市反腐败协调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刘光辉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邓涛,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陈麟,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树壮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全面落实反腐败斗争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协调处置多起重大腐败案件。各成员单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密切协作、各尽其责,推动我市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建立反腐败协调小组是落实党章相关规定的具体举措,是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制度安排,是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现实所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协调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切实履职尽责,自觉把职能作用发挥好,同责共担、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全力推动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要围绕“重点任务”,在共建清廉蓉城中增强整体合力。要在突出工作重点上更加聚焦,紧盯重点问题、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建强廉洁机关、廉洁学校、廉洁医院、廉洁企业、廉洁中介、廉洁村社、廉洁家庭等七个清廉单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要在标本兼治上更加用力,通过“三不腐”有效贯通,增强腐败治理效能,有效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要在示范引领上更加自觉,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在“廉洁机关”“廉洁中介”等的建设中走前列、作表率。要着眼“顺畅高效”,在强化支撑保障中提升协调效能,做实组织协调、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内控管理,进一步形成全市反腐败工作“一盘棋”,确保执纪执法权不越轨、不谋私。
会议还听取了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审计局等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文字:王雪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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