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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丨“豪宅”背后的“猫腻”

发布时间:2022-12-13 17:13:08       来源:成都市纪委监委

“新兴街道白沙村村长叶某某在白沙村6组18号圈占大量土地修建私家宅院,请相关部门予以调查。”不久前,我们收到一封群众举报信,反映该村委会主任擅自修建违法建筑的问题。随后,我们又收到四川天府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交办的关于叶某某其他问题线索。

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是四川天府新区城市住房建设管理领域专项治理的重点,事关群众身边“可视”“有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经过慎重研判,我们成立核查组,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初核。核查组兵分两路,一路前往白沙村实地查看,走访周边群众;一路到相关单位调取资料核实。

通过走访了解,白沙村6组18号确实有一座“大豪宅”,占地极宽,围墙围了一圈,站在外边能看到里面亭台楼阁的屋顶,周边群众说这是村长的家。

与此同时,核查组的同事到街道规划建设办公室提取叶某某相关房屋改扩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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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我们将两路人马收集的资料汇总,发现叶某某父亲和兄长也对房屋进行了改扩建,顿时心生疑虑:这座“豪宅”会不会不是叶某某的?这究竟是叶某某在违法建设,还是他利用职务为其父亲和兄长违建提供便利?带着疑问,我们找到了叶某某。

“请问你在白沙村6组是否有住房?”

“有,在白沙村6组18号。”

“请你详细说明一下白沙村6组18号房屋的情况。”

“白沙村6组18号是我家的老房子,由我和父母及兄长共同所有,2008年确权时进行了分割。后因房屋年久失修,我于2015年向街道申请房屋改造,最终修建了2层半的楼房,占地112㎡。”叶某某答道。

“你申请改建房屋时批准的面积是多少?你实际改建后房屋面积又是多少呢?”我们追问。

“时间太久了,我记不清了。”叶某某开始支支吾吾。

见他始终不说实话,我们便拿出他改建房屋的申请资料,上面清楚写明同意叶某某原拆原建房屋70㎡,房屋不得超过两层,建筑面积140㎡。

“当时因为户口本上只有我和儿子,妻子和女儿的户口不在一个户口本上,但是按照批准面积修建根本不够住,所以才这样修的。”叶某某辩解道。

“那这样一座‘豪宅’就够住了吗?”我们又拿出实地拍摄的照片问道:“这是你所谓的占地112㎡、两层半房子吗?”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叶某某开始交代实情,承认自己利用职务之便,私自超审批面积建设,也表示在父亲和兄长改扩建房屋一事上提供了便利。

最终经过测绘,叶某某及其父亲、兄长违规修建超审批房屋面积741.09㎡。我们督促综合执法队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协调综合执法队对违建房屋进行拆除。

“平时对纪律法规的学习不够,对政策理解出现偏差,自己思想觉悟低、纪律性不强,没有按照规矩办事。”组织审查期间,叶某某作出了深刻检讨。最后,叶某某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不再作为村干部候选人。

该案办结后,我们结合城市住房建设管理领域专项治理,扎实开展“以案三促”,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强化问题整改、推动建章立制。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就是我们聚焦的事。我们将坚持把案件查办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相结合,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切实以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川天府新区新兴街道纪工委 罗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