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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古蔺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作用 跟踪督办严防一发了之

发布时间:2024-11-16 10:53:4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日前,四川省古蔺县纪委监委在查处石宝镇双丰村某干部擅自决定村级项目实施、虚报资金等问题后,向石宝镇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各环节监管。

古蔺县纪委监委坚持将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治本功效,增强执行刚性,推动以办案促进整改、以监督促进治理,持续放大监督效能。

为达到“靶向纠治”效果,古蔺县纪委监委运用协作区力量,通过走访调查、座谈交流,深入调查被建议单位的行业特点、人员情况以及发案规律,找准权力运行缺乏监督制约、制度建设滞后等症结,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建议,确保建议“对症下药”。

为防止“一发了之”,下发纪检监察建议后,古蔺县纪委监委机关按照“谁建议、谁督办”的原则,由相关纪检监察室联合片区派驻机构、乡镇纪委、相关职能部门等,组建整改督导组,通过片区会商、联合督查、发函督办、约谈提醒等方式,常态化跟踪督办整改情况,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坚决杜绝整改走过场等情况。

不久前,在发现该县椒园镇在宅基地建设审批、农房建设监管等方面存在监管不力、漏管失管等问题后,县纪委监委向椒园镇发出监察建议书。椒园镇随后针对排查发现的宅基地建设审批、违法建设等相关问题,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整改,县纪委监委第四协作区跟踪督导,确保农房审批和建设监管规范高效执行。

“下一步,我们将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深入剖析问题,提出整改方向,压实主体责任,发挥好纪检监察建议提醒纠偏、推动治理的作用。”古蔺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