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们接到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线索,反映永安镇城管办的一张公务加油卡存在多次异常加油情况。双流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成立核查组,区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的莫主任和我随即到该镇城管办核查情况,接待我们的是城管办工作人员王某涛。
“我们来核实下尾号3428的公务加油卡使用情况,请你配合提供一下相关的使用登记台账。”我们开门见山提出了要求。
“这个台账在唐某那里,他最清楚加油的情况。”
“唐某是谁?”
“是我们城管办的聘用人员。”
“为什么将公务加油卡交给唐某管理?”
“本来是安排我负责,但是城管工作加班加点是常态,工作车辆经常需要加油。我住得比较远,就向我们科长报告过,临时让唐某管理公务加油卡,他就住永安镇,方便点。”王某涛的回答没有半点犹豫,他的坦白让我们猜想,可能他疏于监管,导致有人钻了空子,让“公油”变“私油”。
“你们的公务加油卡是怎么管理的?”我们继续找到唐某了解情况。
“管理得很严格,你们看嘛,这个台账里头都记了,每次加油,谁去加的,都签了字,不可能有漏洞。”唐某言辞凿凿,提供的加油登记簿上,加油时间、车牌号、加油数量、驾驶员签字都很清晰。
我们仔细查看了加油登记簿,果然发现有一周内同一辆车多次异常加油的情况。
“你们加油车辆的里程数为什么没有登记?你们车辆使用有没有具体规定?”
“我们城管办因为临时的事特别多,周末基本上都在加班,皮卡工具车和巡逻摩托车的使用就没有固定到具体工作人员,这方面的管理确实有漏洞,我们一定认真整改。”王某涛抢着说,唐某则在一旁不停地摸着脖子,一边尴尬地笑着。
“莫主任,这个王某涛和唐某说得信誓旦旦,但是我看他们提供的台账里很多笔迹都类似,而且唐某回答的时候眼神一直闪躲,他肯定有问题。”
“有职业敏锐性是好事,但核查问题不能靠猜测,一定要注重证据。”莫主任严肃地对我说,“台账可以造假,但监控视频不会撒谎,走,我们去加油站看看。”
我们结合该公务加油卡周末以及节假日异常刷卡消费的时间点,调取监控视频进行核实。视频显示,一名个子不高的男子连续来到加油站,用同一张公务加油卡先后给两辆车加了油,其中一辆车的车牌并未出现在加油登记簿中。经调查,视频中出现的小个子男子正是唐某,他利用周末加班给公车加油的同时,两次利用公务加油卡为自己的私车加油,共计支出638.12元,但是还有7293.76元的支出无法核实。
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再次来到永安镇城管办,分别询问了唐某和王某涛,并走访该镇城管办其他工作人员。经查,由于城管办的工作性质,该公务加油卡确实存在周末、节假日经常“加班”的情况,但唐某对公务加油卡管理混乱,常常登记不完备、事后补签,加之王某涛不正确履职,导致公务加油卡的管理和使用存在明显的漏洞,造成了7293.76元的支出无法核实。
最终,王某涛因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唐某将638.12元违规加油款退回公务加油卡账户,永安镇对其进行解聘处理。双流区纪委监委责令永安镇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督促落实公务加油卡、公车的管理使用等制度。
(双流区纪委监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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