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以第一人称视角,讲述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好故事,分享实践中的好经验,“纪检监察人手记”栏目第二十一期邀您关注一个村民联合举报的故事。
村民联合举报之后……
去年底,我们收到一封关于高埂街道和平村(原中安村)4组组长的群众举报信。
“您好!我们是邛崃市高埂街道原中安村4组的村民,现举报原中安村4组组长张某某利用职权虚增土地流转面积中饱私囊、私吞集体土地流转款……”看着满满当当三大页的举报信,下面还有20多名群众的亲笔签名,我有些震撼并有了压力。“背后的问题应该不简单,如果能查清楚,可以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但如果查不清楚,如何向群众交代啊?”
在仔细研究了举报信后,虚增土地流转面积、集体土地流转款项被私吞线索指向明显,经验告诉我有较大的可查性。
很快,我们来到了村里。“请提供4组的土地流转合同、流转业主支付租金收据、确权面积数据、耕保基金发放明细……”在我们的要求下,村干部把一份份材料、合同及票据摆在了我们眼前,事不宜迟,我和同事一同查看。
经过对历年数据的全面查找分析,我们发现问题就出在第三轮流转上。原来,第三轮流转是连片承包,集体的路、沟、田坎等区域连同群众的土地一起算进流转面积,因此产生了集体土地2.09亩。张某某从村上领到租金后,按照原来的金额向群众发放,但新产生的2.09亩的集体土地租金就被张某某揣进了自己的腰包,涉及金额1.57万元。另外,我们还发现张某某在第三轮流转过程将其儿子拥有的面积从上一轮流转的2.5亩增加至3.7亩,虚增了1.2亩,涉及金额0.5万元。
“这下跑不脱了!”
在掌握了情况后,我们有了底气,便把张某某“请”到了办公室。“张叔叔,你作为4组组长,在当时土地流转及租金发放方面有没有什么疏忽?”
“我们组上流转土地都是签的有合同,每户流转了好多都是测量了的,群众也是认可的;租金是发的现金,群众也都是签了字的,不信你们可以去查。”
“发放租金的面积里面除了群众的面积,还有没有集体土地?”我继续发问。
张某某埋头故作思考了几分钟,却始终不正面回答问题。
“从去年开始,你从村上领回的租金面积都是112.31亩,但你发到群众手中的面积是110.22亩,这中间的2.09亩土地的租金去哪里了?”见他不说实话,我直接把话挑明。
面对这个问题,张某某无话可辩,如实交代了将1.57万元集体土地租金收入自己囊中的经过。而且,他还主动坦白了街道纪工委未掌握的情况——在宅基地还耕测量中,其将0.3亩集体土地划入自己儿子名下而分得1200余元的行为。最终,张某某承认了虚增土地流转面积、私吞集体土地流转费用等全部违纪事实,并将因多项违规行为所占有的共计2.19万元全部退还。
“4组和3、7组是流转给同一个承包业主的,3、7组会不会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呢?”带着这个问题,我们进行了延伸调查。在延伸调查中,我们发现3、7组流转业主支付租金面积和群众领取租金面积也存在出入,有2至4亩不等的土地租金不知去向,于是,我们也把3、7组组长陈某某“请”了过来。面对证据,陈某某也承认了其虚报4.4亩土地,冒领租金2万余元并全部用于个人开支的事实,街道监察办依规依法给予其处分,冒领的租金也全部追缴。随后,我们还召开了现场反馈会,向群众通报查处情况。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件件民生“小事”,看起来小,但对老百姓而言却是关乎切身利益的大事。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更应将群众关心的“小事”“琐事”放在心中、抓在手上,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坚持“小切口”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消”群众之愁,“暖”群众之心,让群众感受到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邛崃市高埂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沈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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