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以第一人称视角,讲述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好故事,分享实践中的好经验,“纪检监察人手记”栏目第二十期为您带来《藏在“嘀咕”里的捐款》。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你听说没,社区好像接受过一笔捐款,可我们既没有看到公示收入,也没有看到公示支出,不知道钱去哪里了?”大树社区群众随口的一句嘀咕,让正在走访的我们嗅出了一丝不寻常。
如果群众口中的情况属实,有没有可能是村社干部存在廉洁问题,侵害了群众利益?这笔捐款是否真实存在呢?
围绕这些疑问,我们扩大了走访范围,向更多群众了解详情。原来,在2019年年底,原干溪村多名群众因政策占地分得土地赔偿款,其中有6名热心村民心系家乡,商议后决定共同将所得的全部14722.2元赔偿款捐给村集体,“希望这笔钱能帮助村里发展,回报家乡、造福乡亲。”
“既然捐钱确有其事,那为什么账上找不到这笔捐款的踪迹?”确定了捐款属实,我们围绕钱的去向问题展开核查。
“当时的捐款没有直接交给村委会,好像是交给了周某某。”
“周某某代收捐款后,一直没有把钱存入集体账户,社区党委书记也为这事找过他好几次,但一直没有结果。”
……
根据社区干部群众反映,线索指向了原干溪村7组代理组长周某某。我们深入调查后发现,周某某收到群众的现金捐款后,一直自行保管,直至我们走访调查时还未存入集体账户。我们立即拨通了在外打工的周某某的电话。
“我早就不是村民小组长了,原来的干溪村也并入了大树社区,不存在了。现在时间过去了那么久,捐款的事情没必要再掰扯清楚,你们以后也不要再来纠缠我了。”
周某某在电话中承认了收到捐款一事,但当我们要求他将捐款返还村集体时,却遭到了他的强烈排斥,以各种理由不予配合。
“这笔钱既是捐给了村集体,就要按照群众的意愿用到村集体上,我们必须追回捐款。”青霞街道纪工委针对此事专门研究讨论,决定从周某某的“周边”开始做工作,对周某某的亲属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讲明事情的由来和相关法律法规,争取亲属支持。
“钱捐给集体是要让大家受益,周某某揣进了自己的腰包,这样肯定要不得。他这种行为不纠正也会给你们带来负面影响,划不来啊!你们想想对不对?”我们细致耐心地向周某某亲属讲道理、讲法纪,争取其亲属认同和支持。
虽然周某某目前不再担任村民小组长,但离职并不意味着逃避责任,在任职期间违反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等法纪条规,这些不当行为,仍会被追究相应责任,只有及时纠正错误才是最好的选择。通过身边亲人的劝说,周某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答应退还资金。
2024年6月,外出务工的周某某委托其亲属将14722.2元分毫不差地存入了大邑县监委涉案款专户上。如今,这笔捐款正按程序申请转入社区集体账户。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将持续关注捐款使用情况,让这笔爱心款项按照捐赠人意图,切切实实服务于社区群众。
(大邑县青霞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 邓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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