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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微故事丨公款岂能私存

发布时间:2023-12-26 09:23:53       来源:成都市新津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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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安排,近年来,成都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坚持把巡政治、巡重点人员、巡事和权、巡制度、巡作风贯穿巡察全过程,切实做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2023年10月19日起,“清廉蓉城”推出栏目《巡察微故事》,聚焦全市各级巡察机构在开展巡察工作中的实践经验和所思所得,供交流借鉴,敬请关注。今日推出第六期。

公款岂能私存

“你们看,这个村集体经济账户上怎么支比收大呢?”新津区委巡察组进驻某村开展直接巡察不久,组员老杨就通过比对集体经济收支明细发现了不对劲之处。

本着绝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的原则,老杨一边梳理有支无收的款项,一边向村副书记李某详细了解情况、追查款项来源。

“今年初,村集体经济公司负责对林盘进行整治提升,因资金困难,向村委会借了10万元,用于林盘地面附着物赔付……”李某解释道。

“支出明细显示赔付总共不足10万元,剩余的款呢?”

“我当时取了6万元现金拿去赔付,剩余4万元一直在会计刘某那儿保管。”

巡察组兵分两路,一路找刘某了解情况,一路核查财务凭证及附件资料。经查,李某所述情况属实,但也有意外收获:刘某一直将4万元借款存放于某平台赚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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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刘某私自行为,还是另有隐情?此事还需深挖。”对此,组长当机立断,对李某、刘某及借款单上签名的离职村书记宋某、3名村监委会成员同时进行谈话。

“村民议事会讨论过,宋书记他们4人都在记录上签了字的,我只是按照安排代为保管……”谈话中,刘某言辞凿凿,但宋某和3名监委会成员均表示借款事项未经村民议事会讨论,借款单上也并非本人签字。

谁是“李鬼”?为一探究竟,巡察组立即对宋某等4人的签名笔迹进行比对,发现借款单上宋某和3名监委会成员的签名与本人字迹存在差异,线索逐步指向会计刘某。

“请你再认真回忆下借款一事的前因后果,是否经村民议事会讨论决定?”面对巡察组的再次追问,刘某神色变得有些紧张,回答也开始支支吾吾。

“他们都说没有开会讨论过借款的事,也没有在借款单上签过字,借款单上的签名与他们4人的笔迹也存在明显差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请你本着对组织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如实回答。”老杨乘势抛出谈话和笔迹比对情况,展开连环追击。

铁证如山,刘某无处躲闪,承认了她为图方便、自作主张,在未经村民议事会讨论、未告知时任村书记宋某和3名监委会成员的情况下,伪造了村民议事会记录和签名。2023年4月,刘某因违反规定程序借款、公款私存并将部分借款转入某平台赚取收益,受到政务处分。

该轮村级巡察结束后,新津区委巡察办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工作专报,总结农村“三资”监管、落实惠民政策等方面突出问题10个,提出工作建议8条,推动区委召开专题会议深挖体制机制“病根”,促进农业农村等部门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6个,不断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