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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进行时丨龙泉驿区:群众利益“马虎”不得

发布时间:2025-04-09 09:11:21       来源:成都市纪委监委

大抓基层不松懈。2025年,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作出部署。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着力选择民生痛点难点因地制宜开展整治,切实推动解决突出问题,让整治成果真正惠及群众,可感可及。《集中整治进行时》第五十一期,关注龙泉驿区发现并纠治村级“三资”管理不规范、资金被侵占挪用、村社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问题,追回被“马虎”掉的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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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

群众利益“马虎”不得

“刘某某因管理村集体资产不力,造成村集体资产流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青龙社区在两委会上宣读了对青龙社区党委委员、居民委员会委员刘某某的处分决定。

此前,十陵街道纪检监察工委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了一个异常情况:十陵街道青龙社区于2017年将部分集体土地流转出租,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租约满5年后租金每年按固定比例递增的条款,旨在保障集体资产价值。然而,2022年至2024年集体账户实际收取的租金却丝毫未变,这一差异让检查人员深感疑惑。

“这‘漏掉’的土地租金去哪里了?是租户没有给?还是另有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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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十陵街道纪检监察工委现场走访了解青龙社区固定资产租赁情况

土地租金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为尽快查清钱款去向,十陵街道立即将情况上报至龙泉驿区纪委监委,该区纪委监委将这一问题纳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台账,找到该社区负责集体土地租金收取工作的刘某某并开展核查。

谈话室里,面对核查人员的询问,刘某某懊悔地低下头,声音带着颤抖:“每次到收租金的时候,我都只是按以往的金额去收,压根儿就没想着再去翻翻合同。现在想想,自己太不负责了,给集体造成了这么大损失。”

原来,在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后,刘某某每年收取租金时,由于粗心大意,从未认真查看过合同条款,只是习惯性地按照最初的租金金额向租户收取。年复一年,就这样错过了租金的正常递增,致使社区集体利益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

2024年11月,被“漏掉”的土地租金共计99643.16元已补缴至社区集体账户。2025年2月,刘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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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东安街道纪检监察工委组织开展村社区交叉检查

“集体土地租金是全体居民的共同财产,任何疏忽大意都可能造成损失。刘某某事件虽然是个别现象,但也暴露出我们在管理关键环节存在漏洞,要持续加大治理力度。”龙泉驿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龙泉驿区纪委监委以查办案件为重要抓手,整合“室组地”力量成立专项工作组,强化线索研判和案件查办统筹调度,着力发现并纠治村级“三资”管理不规范、资金被侵占挪用、村社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问题。截至目前,聚焦集体“三资”领域已排查线索36条,立案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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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洛带镇纪委聚焦村级工程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

查办案件不是最终目的,整改突出问题、扎紧制度笼子才是关键。在该区纪委监委督促下,区农业农村、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针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经济合同管理、集体债务处置、工程项目管理等重点问题进行深入排查梳理,发现并整改财务制度缺失、财务管理混乱、合同签订违规等问题75项,力求从源头上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