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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进行时丨四川天府新区:巡察发现“小金库”

发布时间:2024-08-16 16:04:49       来源:成都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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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部署安排,以“超常规”的政治主动着力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集中整治进行时》第十五期聚焦四川天府新区,来看一起被巡察发现的村干部私设“小金库”案件。

“这个案件也给我们提了个醒,一定要按规定使用集体资金,规定既是约束,也是对党员干部的保护。”说这话的是四川天府新区太平街道鹿溪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樊明龙,他提到的是鹿溪村此前发生的一起套取财政资金,滥发津补贴的案件——鹿溪村原党总支书记邓某在开展党建主题活动时,未按照实际参加人数结算项目经费,导致多支出的3.29万元被留存在项目执行公司,成为了“小金库”。此后,邓某以“误工费”的名义动用“小金库”向村老年舞蹈队支付了1.98万元的补贴。

纸包不住火,这个问题被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发现后移交纪检监察机关。2024年1月,邓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追回的剩余资金被退回鹿溪村专项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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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各村(社区)检查“三务”公开、集体“三资”管理等事项

开展专项监督

案件暴露出的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设“小金库”等问题,让村(社区)集体资金被挪作他用,直接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对此,四川天府新区成立专项工作组,以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契机,开展“一卡通”、小微工程建设、小金库等专项监督检查。今年4月以来,该区共发现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40条、立案8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

为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四川天府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协同审计、财政、统筹城乡等部门共同制定《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村(社区)“三资”管理实施细则》,包含十四章二百八十六条,详细规定了包括管理机构及岗位职责、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公示等各项内容。

强化警示教育

制度的笼子扎紧了,但不是要困住干部,堵塞漏洞的同时更要有序疏导,让村(社区)集体的“资金池”变成“活水”。四川天府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认真梳理近年来涉及村(社区)集体资金使用中的典型问题,制作警示教育片、读本等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引导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以正确的方式使用财政资金为群众服务。同时,为鼓励基层干部敢作为、能作为、有作为,通过协同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基层开展宣讲答疑,让基层干部能理解、会落实,提升基层干部依规依纪开展工作的能力。

“村(社区)对集体‘三资’的管理水平,会直接影响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们必须要在扎紧制度笼子的同时,增强基层干部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把钱用到刀刃上,真正造福一方群众。”四川天府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