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共成都市委关于高质量推进新时代清廉蓉城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03-15 09:35:53       来源:成都日报

不断擦亮公园城市“濯缨锦江、清流万里”清朗底色

——解读《中共成都市委关于高质量推进新时代清廉蓉城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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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深入实施清廉蓉城建设“七大行动”

农历新年之后,成都迎春迈新步,正式印发《中共成都市委关于高质量推进新时代清廉蓉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深入实施清廉蓉城建设“七大行动”,推动廉洁建设向各行业系统拓展、向基层和群众身边延伸,坚决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不断擦亮公园城市“濯缨锦江、清流万里”的清朗底色,为绘就中国式现代化万千气象成都图景提供坚强保障。

结合成都实际 《意见》提出“五清”目标和“七大行动”

为什么要建设清廉蓉城?在不久前召开的市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上可以找到解答——建设清廉蓉城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内在要求,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把党的自我革命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严密,把每条战线、每个环节的自我革命抓具体、抓深入;新征程反腐败斗争,必须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成都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印发《意见》的重大意义集中在“三个必然要求”——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与公园城市示范区、中国式现代化成都篇章相呼应、相适配、相一致的政通人和政治生态的必然要求,也是主动、系统、持续、科学推进成都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

《意见》将给成都带来怎样的积极影响?《意见》明确了总体目标,要通过分步实施、精准发力,使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机制持续健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持续增强,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持续强化,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明显下降,廉荣贪耻、正气充盈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政商亲清的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进一步巩固。

围绕“五清”目标,《意见》重点部署了廉洁机关建设、廉洁学校建设、廉洁医院建设、廉洁企业建设、廉洁中介建设、廉洁村社建设、廉洁家庭建设“七大行动”,细化25条具体措施,以分类推进带动全域共进。

廉洁机关建设行动——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准政治方向、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永葆政治本色、提高政治能力等。

廉洁学校建设行动——把教育家精神纳入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陶冶道德情操、涵养扎实学识、勤修仁爱之心等。

廉洁医院建设行动——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职业行为的监管;加强对决策、基建、采购、人事、财务等权力的监督,盯紧盯牢医院资金使用管理等。

廉洁企业建设行动——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加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和促进民间投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占用企业财物、插手干预企业经营、扰乱企业自主管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

廉洁中介建设行动——纠治政府部门与中介机构脱钩改革不彻底、利益关联问题,对中介机构依附行政权力借机敛财、公职人员在中介机构违规违法兼职兼薪等严查严办等。

廉洁村社建设行动——持续推进基层产权“应进必进、阳光交易”规范化建设,拓展交易所平台功能,助力城乡融合发展等。

廉洁家庭建设行动——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抓好“文明家庭”选树,引导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城市发展、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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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既对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又对标先进地区做法,也考虑成都实际,对七大领域的廉洁建设提出了具体任务要求。“比如,去年以来成都持续开展国企从业人员‘五小’行为专项治理,认真纠治收点‘小红包’、做点‘小生意’、帮点‘小伙伴’、吃点‘小老板’、打点‘小麻将’等问题。《意见》充分结合实际,针对廉洁企业建设部署了‘抓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推进国有企业从业人员‘五小’行为专项治理等任务。”成都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5条具体措施进一步契合了各行业系统特点,并且更加充实完善,也更具可操作性。

清廉蓉城建设不是兴来之作、神来之笔,而是对以往工作的系统集成、总结提升,将各项工作统一于“五清七廉”的总体框架之中。“在起草《意见》之初,先后两轮征求了各区(市)县、市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的意见和建议。”成都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增强《意见》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还征求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意见和建议,经过完善后层层审议通过,最终以市委名义印发。

建立“总专班+分专班”工作机制 统筹力量协同推进《意见》各项任务

《意见》充分考量可操作性,如何开展实施、力求成效是关键。为强化协同保障,聚力形成共建清廉蓉城的浓厚氛围和良好格局,《意见》要求,在市委全面领导下,通过组建“总专班+分专班”,统筹人员力量,协同推进清廉蓉城建设各项工作。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委成立了清廉蓉城建设总专班,统筹推动工作任务,并吸纳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社工部、市直机关工委、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市妇联等为成员单位。同时,聚焦“七大行动”组建分单元专班,由市级有关部门牵头,有关责任单位分层分类推进具体任务。

“《意见》突出了‘主体责任’要求,明确了‘管行业就要管行风’理念,提出‘总专班+分专班’推进机制,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分类推进带动全域共进,推动清廉蓉城建设向各行业系统拓展、向基层和群众身边延伸。”成都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廉洁机关建设行动牵头单位为市直机关工委;廉洁学校建设行动牵头单位为市教育局;廉洁医院建设行动牵头单位为市卫健委;廉洁企业建设行动牵头单位为市国资委、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廉洁中介建设行动牵头单位为市政府办公厅;廉洁村社建设行动牵头单位为市委社工部、市委组织部;廉洁家庭建设行动牵头单位为市妇联……”根据任务清单及分工,各项行动设有牵头单位,并将《意见》提出的25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不同任务的责任单位。同时,牵头单位还要会同责任单位采取“专项行动方案+年度工作计划”方式,在充分研究后,形成具有实践性、可操作性的时间表、路线图,完善清单管理推进机制,确保工作任务有力有序开展实施。各分专班要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并向总专班汇报工作进度,总专班定期组织召开调度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在《意见》细化的任务中,也有涉及市纪委监委机关的具体工作,这都需要全系统参与、全要素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带头干起来、督促干起来,绝不允许高高挂起。”成都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注意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同步安排、一体推进,将政治谈话、“九责工作法”、普规普纪、廉洁文化建设等日常工作有机地融入到清廉蓉城建设中去,推动清廉蓉城建设走得更实。

为压紧压实责任,强化考核问效,清廉蓉城建设情况将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意见》,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清廉蓉城建设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布局,按规定请示报告相关事项,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瞄准本地区、本行业(系统)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精准施策、一抓到底。

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作为 以监督实效推动清廉蓉城建设

市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强调,清廉蓉城建设是市委结合成都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纪委全会精神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成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

“《意见》提出把清廉蓉城建设作为巡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按规定追责问责。”成都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市纪委监委机关还成立了监督推动清廉蓉城建设专项工作办公室,建立统筹调度机制,以监督实效推动清廉蓉城建设。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作为、务实推动,通过畅通日常联络,抓好跟进指导、监督推动以及强化案件查办,引领各清廉单元建设走深走实。

按照工作部署安排,成都市纪委监委机关以及相关派驻市级部门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能职责,切实督促承担各项具体任务的市级单位按照《意见》及各项建设方案要求,把清廉蓉城建设各项任务与推动日常工作统筹起来,摆上党组(党委)会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实际推进重点任务。同时,将清廉建设工作作为日常监督和督促检查重要内容,采取“挂图作战”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重点检查方案制定、各项部署要求和行动措施落实、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既督任务、督过程、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着力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履职不力、工作不实甚至‘造盆景’‘花架子’等问题,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都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特别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通过明示、函告、约谈等形式,督促其增强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

推动工作不能简单靠自觉自愿,要用足用够政治谈话、查办案件、巡察、监督调研、典型通报、专项检查等“工具箱”。《意见》强调,要深入查办典型案件,持续释放信号、传递压力,坚持“政治家办案”,以查办案件引领认识、引领风气、引领建制,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时,加大正反典型通报力度,做实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和普规普纪。

“每一个廉洁单元建设都要通过办案来引领。”成都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指出,作为监督指导部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三不腐”一体推进的方针方略贯穿到清廉蓉城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对违规违纪违法和失职失责等问题,严肃查处;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责任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追究责任;对顶风违纪、边建边犯的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适时公开通报曝光;对案件多发的地方和单位,及时督促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工作;对典型案件、自查自纠中暴露出的责任担当、作风作为、制度机制等问题,推动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坚持以制度建设巩固清廉建设成效。

濯缨锦江、清流万里。城市发展要山清水秀,要美丽健康可持续,政治生态上、社会风气上亦应政通人和、清爽宜人,深入实施清廉蓉城建设“七大行动”正是顺应了这一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团结一切有利于推进清廉蓉城建设的力量,让清廉蓉城建设的动力提升、阻力降低,切实形成同心同向、同频同力建设清廉蓉城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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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陈艾 王雪钰 程廷静 摄影 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