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成都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冉亚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冉亚林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反生活纪律;目无法纪、胆大妄为,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冉亚林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成都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冉亚林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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