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成都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新津县纪委监委对简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原审判员陈晓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晓英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规收受他人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陈晓英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和徇私枉法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简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简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晓英开除党籍处分;由简阳市监委给予陈晓英开除公职处分;新津县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