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成都市委批准,成都市纪委监委对成都市温江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马敬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敬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品行恶劣,购买、阅看违禁书籍,在网络上散布政治谣言,搞迷信活动发泄私愤;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参加自发成立的校友会;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搞权色交易;私德不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公肥私,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贪欲膨胀,在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马敬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成都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成都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马敬德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