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成都高新区党工委批准,成都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对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环境污染防治处原副处长张滔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滔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追求低级趣味;漠视党纪国法,干环保吃环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环保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滔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成都高新区纪工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党工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滔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解除其劳动关系;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