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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严把“群腐”案件质量关 助推集中整治见实效

发布时间:2025-01-09 13:40:36       来源:成都市锦江区纪委监委

“我们一直准确定位案件审理‘关口’‘出口’‘窗口’职责,多措并举,对案件质量进行‘把脉问诊’,巩固工作基础、筑牢案件质效,助推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在锦江区纪委监委《集中整治实事、案例、思考选编》材料中,案件审理室主任陈寒写道。

自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锦江区纪委监委始终把牢“群腐”案件质量关,采取“关口”前移、“双审”结合、前后“联动”等措施,对案件办理质量进行全面把脉开方,取得收案数和结案数双增加、审理时间和案件质量问题数双下降的良好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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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调干部参加审理实训

为确保立案依据充分,杜绝集中整治工作中出现“凑数案”“勉强案”,锦江区纪委监委强化沟通协调,推动“关口”前移,确保所有“群腐”案件立案依据确实充分。严格执行疑难复杂案件集体会商制度,提升线索处置质效,做好立案前“文章”。同时,加大对疑难复杂案件的个案分析力度,并及时将分析情况上报上级纪委监委。对于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则由案件审理室提前介入,对审查调查程序进行“体检”,并对证据材料等实体进行把关,邀请检法协商或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共同讨论,分析探讨疑难问题处理,确保案件质量。集中整治期间,共受理案件221件,审结案件221件,其中有70余件案件参与立案前集体会商,有4件重大职务犯罪案件采取了提前介入。

该区纪委监委还对“群腐”案件质量实行“双审查”制度,通过移送审理后初审与同类案件集中审相结合,给案件质量上“双保险”。案件移送审理后,重点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适用条款、程序手续等进行一次初审。初审后,再按照群腐领域不同,将同类案件指定同一审理组进行二次专审。通过“初审”和“专审”相结合,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进行全面评查,同时全面核查是否存在问题线索排查不到位或硬性清零、久拖不决、线索处置方式不当、草率处理等问题。在集中整治期间,对殡葬领域、违规领取租房补贴、城管执法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60余件同类型案件进行了集中审理,提升了审理效率,确保了案件质量。

“我们运用好‘全周期管理’理念、建设好审理人才梯队、落实好案件评查机制,通过前后‘联动’,多方发力,推动打造质量共同体。”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提升案件查办质效,形成案件监督管理、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制定完善了《立案即移送审理工作规定》《审查调查案卷装卷顺序》《审理工作考核办法》等规定,规范管理各类审查调查措施使用,保障案件质量。同时,强化“审理人才库”建设,一方面,每年抽调4至6名干部到案件审理室锻炼,解决审理人员匮乏难题,另一方面,加大审理实训、跟案轮训力度,推动能上能下的审理人才梯队建设。此外,还严格落实案件评查制度,积极整改上级指出和自查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进一步筑牢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

“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老百姓期盼的实事,是关系党执政根基的大事。”下一步,锦江区纪委监委将持续聚焦民生痛点难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查处力度,惩治“蝇贪蚁腐”,推动纠风治乱,用心解决群众困难,护航百姓美好生活。(成都市锦江区纪委监委 张羽 || 编辑 周绮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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