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学习纪律处分条例,不仅是为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和纪律红线,更是为深入体会《条例》的深刻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纪律自觉、提高党性修养。”在党纪学习教育宣讲活动上,一位宣讲组成员讲道。
宣讲团在天府校区开展新修订《条例》宣讲活动
为深入开展学院党纪学习教育,帮助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驻成都工职学院纪检监察组和学院纪委于5月14日至5月16日在天府校区、金堂校区、新都校区、金牛校区组织开展了新修订《条例》宣讲活动。宣讲活动涵盖全体在职党员及部分离退休党员,金堂校区全体非党员教职工也旁听了宣讲。
驻学院纪检监察组、学院纪委要求宣讲组成员全员学习、全员备课、先学一步,充分做好宣讲准备。宣讲活动围绕新修订的《条例》,从总则到分则,从基本原则到具体规定,紧扣党的“六项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高校特点、学院实际、身边案例,聚焦学院多发易发风险点,着重对《条例》重点条文进行了解读,帮助全体党员把《条例》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弄明白,把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搞清楚,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条例》是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纪的基本依据,学精学深学透是关键。驻学院纪检监察组、学院纪委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实施,开展《条例》修订重点解读、《条例》实务应用授课交流,以学促讲、学用相长,推动广大党员以《条例》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学院全体党员对《条例》学习更深入、更透彻,更加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本次宣讲使全院职工深受教育和启发,大家纷纷表示将坚持把《条例》学在经常、用在日常,把学习贯彻《条例》和其他法规制度贯通起来,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驻成都工职学院纪检监察组 || 编辑 王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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