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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流区:手记 | 嚣张的村干部“落网记”

发布时间:2024-02-16 15:24:00       来源:成都市双流区纪委监委

“我们在初核反映景山村党委委员江开建的问题线索过程中,江开建拒绝提供审计需要的新村建设资料,也不接受镇党委、镇纪委的谈话,请指导室予以协助。”新年伊始,永安镇纪委的工作人员焦急地到办公室找到我。

“这么嚣张?你们先打个提级办理的请示,该案按程序交由我室来办理。”

听到这个消息,我感觉到江开建的问题线索不简单。

“江开建拒不接受监督,为何如此抵触?”我在心里默默思考,永安镇景山新村建设涉及资金巨大,江开建是否收受施工方的好处,是否会销毁相关证据资料,各种问题纷至沓来,迷雾重重。

2023年春节后的一天,案件查办终于迎来转机。

“江开建向我们索要点子费,还让我们打借条,不然就拖着不在施工和竣工资料上签字。”两个做景山新村堡坎工程的施工方老板向我们反映。

原来江开建利用其负责堡坎工程甲方代表拨付工程款的权力,向施工方索要点子费。施工完后江开建为了拿到剩余的钱款,故意拖着不签字,最后竟然将所有施工方叫到一起,让每个施工方按照施工总量算点子费,扣除已支付了的,剩余未支付的写成向江开建借款的借条,作为以后支付的凭证。

两人提供的证言证词和书证为该案进展撕开口子,之后从其家中找到的借条更是成为“板上钉钉”的证据。

对江开建采取留置措施当天,他便陆续交代了所有违纪违法事实。也是在当天,我们前往江开建家中搜查,查出了一皮卡车的景山新村建设资料和财务资料。

通过审查调查组的不懈努力,江开建作为村党委委员贪婪嚣张、滥用权力、肆无忌惮的一面也不断清晰。

江开建将公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侵吞国家及集体资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大搞权钱交易,多次为他人在承接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提供帮助,索要和收受好处费……

2023年8月,江开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3年12月,江开建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正如江开建在忏悔书上写道,“从事村两委工作以来第一次收了红包,我便感觉自己从不起眼的小角色成为对别人有用的关键人物。这看似不起眼的第一次,仿佛就是决定我今天被伏法的‘蝴蝶效应’。”

希望江开建用自己亲身经历上的警示教育课也能是一场“蝴蝶效应”,成为唤醒干部正视问题、知错就改的契机。(成都市双流区纪委监委 杨杰 向月|| 编辑 周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