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0日至10月31日,四川省简阳市委第二巡察组对简阳粮友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开展专项巡察。
“组长,今天在查阅财务账目时,我发现有一笔报销单据可能存在问题。”在组务会上,巡察干部黄某汇报当天在工作中发现的线索。
“什么问题?你仔细说说。”
“粮友粮食购销有限公司2019年12月的一笔‘组织工会会员到宜宾开展工会活动’的支出,所附票据包括了景区门票、观光索道、住宿等费用。”黄某介绍完情况,将相关凭证资料交给巡察组杨组长。
“不对,为什么开展工会活动非要跑到200多公里外的宜宾,并且还到了旅游景区,这里面有很有可能是借工会活动的名义违规公款旅游。”杨组长意识到事情不简单,及时召开线索研判会,并第一时间将该问题线索移交给简阳市纪委监委。
简阳市委第三巡察组干部查看财务资料 (李溢慧 摄)
接到巡察组移送的问题线索后,简阳市纪委监委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展开初步核实。工作专班分别对时任简阳粮友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方书伟和简阳粮友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曾冠文进行谈话核实,同时还对相关票据进行了审计核实。
“2019年12月份,单位组织外出开展工会活动,有没有集体讨论?有没有活动方案?活动费用是怎么报销的?”在掌握一定证据后,工作专班找到方书伟进行谈话。
“违规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的事是谁先提出来的?”谈话人员追问。
对于谈话人员一开始就直奔主题,方书伟心中非常慌乱,不知所措。“这个、这个······时间有点久了,我记不大不清楚了。”方书伟支支吾吾答道。
“请你再好好想一下,不要有侥幸心理。你再看看这张报销单据,竟然附有景区门票、观光索道、住宿等费用的凭证。作为公司工会主席,你不会不知道开展工会活动不得开支景区门票费等费用吧?”谈话人员继续追问。
方书伟自知难圆其说,沉默一阵之后答道:“考虑到2019年快结束了,但公司尚未组织过工会活动,于是在行政办公会上,我提议组织公司职工分成两组开展为期2天的工会活动,标准是一个人600元,公司总经理曾冠文也表示了同意。”
对这个问题,曾冠文也是同样回答:“工会活动是方书伟提议,最后我表态同意开展,是我们一起商量的。”
根据掌握的证据显示,该公司原总经理曾冠文作为第一批人员,与方书伟等6人共同前往宜宾市蜀南竹海景区进行游玩,并于当晚夜宿长宁县竹海镇。
至此,事实得以还原。原来,2019年12月2日,在该公司行政办公会上,方书伟提议并经曾冠文同意后,组织该公司职工分两批以工会活动的名义于2019年12月8日至9日、12月17日至18日前往宜宾蜀南竹海、兴文石海等地游玩,并违规报销门票费1020元,观光索道费870元,住宿费2690元。
最终,2022年4月,曾冠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合并其他违纪事实),方书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合并其他违纪事实),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自认为“搭”上开展工会活动名义、穿上“合规”外衣,就能躲开监督的眼睛、绕开纪律的惩处,纯属自欺欺人。针对本案暴露出的问题,简阳市纪委监委对行业主管部门市发改局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对近年来下属涉粮企业以工会名义外出考察、学习、培训的经费报销等各个程序进行全面清理,并堵塞制度漏洞,坚决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反弹回潮、隐形变异。(简阳市纪委监委 李强 || 编辑 周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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