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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分类筛选+重点标记 提升信访举报办理质效

发布时间:2023-02-23 11:31:00       来源:彭州市纪委监委

“你好,我是彭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向你反馈前期举报的问题……”

“这些问题在我心里都压了好多年,这一次核查得这么清楚,我很满意!”电话中,面对工作人员的细致反馈,信访举报人骆某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日前,彭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群众信访举报:“2008年地震后,村里统规自建收费标准不统一;部分村民未支付平整土地等费用;村书记违规收取他人好处费;村干部对待群众态度粗暴,动手打人……”小小的一张来访记录单整整记录了10余个问题反映。

由于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内容时间跨度长、核查难度较大。信访室收到信访举报件后,赓即对该件进行“筛选分类”,将反映的业务范围外问题转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同时由镇纪委优先办理件中反映的检举控告问题。

历时月余,信访举报反映的所有问题均核查清楚,部分问题反映属实,被反映人目前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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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市纪委信访室干部正在填写《信访举报件筛选标记建议表》(刘朴 摄)

去年来,彭州市纪委监委研究制定《中共彭州市纪委彭州市监委信访举报件筛选分类与标记管理工作办法(试行)》,从受理分析、筛选标记、指导审核、跟踪管理等方面细化工作流程,促进承办单位与信访室、联系指导室的高效互通,对信访举报办理进行全过程管理。

“在收到信访件后,我们将根据信访举报内容完善《信访举报件筛选标记建议表》,并与原件一起提交集体研判会研判后处置。”该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谈到。

据了解,该市充分利用检举举报平台对信访件进行综合分析和甄别,关联对比被反映人历史举报、问题涉及领域、被反映人基本信息、社会舆情等情况,剥离重复、挂牌、无实质内容的举报内容和恶意举报;并对业务范围外的信访反映进行分流提出处置意见。同时,按照内容线索明晰、群众反映强烈、可查性高等情况将检举控告件标记为重点件和普通件,联合案件监督管理室对“重点件”进行“双监督”,动态掌握检举控告件办理情况,督促按时、高质办结。

“通过对信访举报件进行筛选分类,既能有效剔除重复、无实质内容举报和恶意举报,有效发现真信息、真线索、真问题,又能通过‘重点件’标记为承办部门精准处置提供参考,提升信访举报办理质效。”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彭州市纪委监委 杨韬 刘朴 || 编辑 周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