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岗位,导致群众办事无人受理,这么做违反了工作纪律,损害了群众的信任,希望你们能正视问题、认真反思......”日前,在青白江区交通局“同志式”谈话室内,该局分管领导正对2名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单位党委(党组)积极履行主体责任,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早介入、早纠正,在青白江区并非个例。近年来,青白江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纠治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作为深化作风建设的关键抓手,始终坚持抓早抓小,打造干部日常监督新常态,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今年以来,全区已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57人次。
为全面提升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质效,青白江区充分发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委专责监督的作用,由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聚焦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基层治理、巡视巡察反馈、群众监督等方面,对照市委下发的136项问题清单逐一摸排,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由纪委监委负责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追责问责等工作,推动党组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通过预防和提前干预,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分管领导对党员干部开展提醒谈话
“党委处在日常管理监督第一线,与干部接触最多、情况最清,纪委是党内专责监督机关,做细做实监督职责义不容辞,监督责任与主体责任同向发力,才能真正做好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青白江区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表示,青白江区制作了《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口袋书90册发放至全区各级各部门党组织,明确领导职责、实施对象、纠治问题、发现途径、纠治措施、问题清单等七大内容,列明政治、组织、廉洁、群众等七类136条重点纠治问题的具体表现,方便领导干部即用即查、随时纠治。
为引导各级党委(党组)主动耕好自家“责任田”,青白江区将抓早抓小纳入年度各单位主体责任考核,制定纠治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评分细则,细化安排部署、问题纠治、日常监督、源头治理、结果运用等6类18项评分项目,激励各单位主动发现处理问题。各级各部门也可结合实际,个性化建立党员干部计分、计次等量化考评工作机制,将考评结果与党员干部绩效挂钩,确保抓早抓小落地落实。
此外,青白江区还建立问题双向移交机制。党委有关部门、人大机关、司法机关等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在移交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处理外,同步抄送区廉政办,各单位每月也需要报送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通过齐抓共管,进一步织密监督网络。截至11月底,青白江区各级各部门已主动纠治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19人次。(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 肖汶君 || 编辑 姚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