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主任,请签收《关于对胡某履行监督执纪第一责任不力予以究责的函》。”近日,大邑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在日常监督过程中发现了下级纪检干部履行监督第一责任不力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向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通报了相关情况。县纪委监委干监室及时调查核实,依规依纪对胡某进行了批评谈话。
这是大邑县纪委监委探索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多部门横向联动、系统内上下贯通的一项具体实践。据悉,为打破信息孤岛,解决过去多部门间信息交流“中梗阻”问题,大邑县纪委监委在总结完善现有运行制度机制的基础上,固化工作实践中的有效做法,制定了《关于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中加强沟通协调的办法(试行)》,明确要求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案件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部、审理室等单位收到涉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后,在规定时间内直报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批,然后直转干部监督室办理,不再经发现问题线索室(部)分管领导审核,避免了层层流转过程中线索泄密等问题。
“对于一些不便书面等正式形式告知的轻微问题,相关室部可以通过日常交流、谈心谈话、电话等非正式互通互晓,以便干部监督室动态掌握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生活等情况。”大邑县干部监督室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大邑县纪委监委运用沟通协调机制已发现问题线索3件,批评谈话2件2人。
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成果运用,《办法》还规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要定期分析研判各单位通报的干部监督信息,动态掌握并适时通报干部政治意识、违规违纪、勤政廉洁等方面情况,为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和评优选先等方面提供客观公正的意见。
此外,为拓宽监督渠道,增强干部监督合力,今年大邑县监委聘请“两委员一代表”、企业人士、村(社区)干部等31名特约监察员,架起干部监督“探照灯”。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探头”作用,通过“开门纳谏”的方式,收集特约监察员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意见建议,共15条。
“下一步,我们注重把握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特点规律,破除信息壁垒,延伸监督触角,加强统筹协调,把分散的监督力量由‘点’串联成‘线’,实现干部监督工作从‘一家独奏’走向‘集体合唱’,不断提升干部监督实效。”大邑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大邑县纪委监委 周云贵 || 编辑 熊喆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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