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成都市成华区纪委监委以“提升监督质效、释放协作效能、促进整体发展”为目标,建立了“室组地”联动协作工作机制,我因此有幸从纪检监察组轮岗交流到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工作。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队伍的“新人”,我深知责任重大、也深感“本领恐慌”。不打无准备的仗,方能立于不败之地。为了加快熟悉业务,我以边干边学的心态,结合委机关开展的“规纪法”学习活动,研读起《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等党纪法规工具书,并暗下决心:在参与办案前要练好“内功”。
很快,我就迎来了人生中的“第一次”。
“小刘,今天你正式加入我们专案组开始办案,你看一下这个问题线索,十分钟后开会讨论。”一天早上我刚到单位,室主任余超就将几份材料递给了我。
“小刘,说说吧,你有什么想法?”“诸葛亮会”上,我刚翻阅完资料,余主任已经点兵点将发言。
“陈某任职期间先后多次收受民营企业法人送予的现金,后来想通过离职来实现‘金蝉脱壳’。我认为要搜集他经手的财务凭证,包括合同、银行流水、承兑汇票等,还需掌握他收受现金的时间和金额,再通过关键人物证言来证实其受贿事实……”我一边回答,一边忐忑地看向余主任。
“嗯!不错!先把核查方案列出来,接下来就开始准备外围取证。”得到余主任的肯定,我那“七上八下”的心平静了许多。
在有10余年办案经验的“老师傅”带领下,专案组很快进入与对象谈话环节,而我对此充满了期待。
但当我走进谈话室,看到谈话对象陈某时,心里突然感到紧张,担心自己掌握不好谈话节奏、担心陈某三缄其口、担心达不到预期效果……余主任似乎看出了我的不安,拍了拍我的肩膀,轻声说:“别紧张,我们的前期工作已经准备充分,要相信自己!”
我深呼吸一口气,迅速调整情绪,开始了我的初次谈话。
“陈某,你公司于2014年10月与运城公司签订钢材联合经营合同。后来,运城公司法人余某向你提出,每月固定给你支付大额报酬,作为你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为该公司提供协调和帮助的辛苦费,你是否承认?”
“我不知道”“没有的事”“我们都是正常经营往来,不存在你说的这些”……
一番“博弈”下来,陈某要么闭口不答,要么矢口否认,我有些泄气。这时,余主任起身走到我身边,悄悄对我说:“别灰心,大部分谈话对象一开始都会全盘否定,但我们已经掌握了大量事实证据,他抵赖不了的。目前,我们要善用一些谈话技巧,不能硬碰硬,要从侧面敲击……”
短暂休整后,我鼓足勇气,再次开了口。
“2012年,你调入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工作后,最初你吃苦耐劳,同事们对你评价很高,公司也看到了你的努力和才能,你很快当上了部门领导……”这次,我改变策略,从陈某的工作经历、家庭事业人生梦想等方面唠起了家常。
我看出他的心理防线有些松动,于是趁热打铁。
“你能跟我聊聊吗?”我这么一问,好像出乎他的意料,他也慢慢打开了话匣子。
“余某刚开始给我说这事的时候,我是坚决反对的,但在他多次‘攻击’诱惑下,再看到那些有求于我的老板过着‘灯红酒绿’的生活,心理失衡,最终没能守住底线。一次守不住,次次做让步,我对纪法的敬畏越来越淡,对钱财的贪欲越来越盛。后来,我看到国家反腐力度不减反增,我开始恐慌,也没有心思工作,觉得眼前只有‘辞职’这一条路可走……”最终,陈某承认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余某送予的现金共计102万元。
刀不磨不利,玉不凿不成器。这是我第一次参与留置案件办理,这期间经历了第一次查账取证、第一次参与谈话、第一次制作笔录、第一次撰写初核报告……收获颇丰,成长许多。
我从中深刻体会到:工作和职务可以成为“过去式”,但监督不会“留白”,党纪国法不会缺席,离职绝不等于“安全着陆”。(成都市成华区纪委监委驻区总工会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刘洋 || 编辑 周绮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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