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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分类细化136项“盯”和“看”的监督举措

发布时间:2022-11-18 11:45:00       来源:简阳市纪委监委

“对上级党组织的决策、决定、部署,不按时组织传达、学习、执行的;经常参加与个人收入明显不符的高消费活动的;政商交往中,主动靠前服务不够,不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的……”近日,简阳市按照成都市相关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制发了《关于抓早抓小纠治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工作实施细则》,列明7大类136条重点纠治问题的具体表现,着力解决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问题。

据悉,《实施细则》共七个部分,包括实施主体、实施对象、纠治的主要问题、日常管理、督促落实、结果运用等方面具体内容,对问题发现的途径、移交的方式、纠治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

“我们分层分类细化出对党员干部136项‘盯’和‘看’的监督举措,涵盖政治类、组织类、廉洁类等7大方面,有利于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简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清单式、项目化监督,皆在重点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情节轻微、尚未达到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及以上处理条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将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纳入红黄牌预警问责管理,由该市纪委监委商相关党组织对市管局级干部、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记牌管理,由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参照建立计分、计次等量化考评工作机制,并将考评结果与党员干部绩效挂钩。同时,要求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被记牌的不予摘牌,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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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纪检监察干部走访群众收集问题线索(杨招亮 摄)

为抓好《实施细则》的督促落实,《实施细则》提出了纪检监察组织、巡察机构、党员干部本人等3方面具体要求。即对不重视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的驻在单位党组织,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及时对有关负责同志提出批评意见和工作建议,并向该市纪委监委报告;巡察机构将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作为政治巡察的重要内容;党员干部本人因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被党组织纠治情况的,应当在年度民主生活会、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上报告并作出检查,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此外,注重《实施细则》的结果运用,将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纳入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党建述职、述责述廉、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等重要内容,规定党委有关部门、司法机关等部门的工作责任,并制定《党委(党组)抓早抓小纠治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考核评分表(试行)》,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织密监督网络。(简阳市纪委监委 刘长伟 || 编辑 周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