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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深化派驻机构改革 让“探头”发力生威

发布时间:2024-11-01 15:26:34       来源:大邑县纪委监委

“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中,我们通过‘室组’、‘组组’联动,在任务分工、人员调配、重点监督等方面,充分融合各方力量,高效推进信访问题解决、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集中整治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大邑县纪委监委驻县经科信局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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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纪委监委召开派驻机构集中办公工作会(吴莲 摄)

今年以来,大邑县纪委监委进一步规范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管理,实现派驻机构到县纪委监委机关集中办公,由县纪委监委机关对派驻机构的人、财、物实行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整合各类监督力量,制定“室组地”片区联动监督、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变“单兵作战”为“团体战斗”,有效解决派驻机构力量单薄、人员分散、监督质效不高、重点工作推进难等问题。今年以来,全县1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立案46件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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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组”联动对“群腐”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吴莲 摄)

“集中办公后,我们和纪检监察室、审理室、案管室、信访室的沟通更顺畅了,工作中推进难的问题,大家能在第一时间聚在一起分析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组与组之间也能随时沟通交流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相互学习、相互提升,工作质效有了明显提升。”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

同时,该县根据全县机构调整、产业功能区变动与部门业务相关性,坚持综合派驻为主的调整原则,在保持现有16个派驻机构总数量不变的前提下,将原有3个单位派驻调整为综合派驻。按照“办案引领”要求,综合考虑派驻机构办案情况,在条线归口的基础上适当搭配经济部门。根据派驻机构监察对象数量,科学合理调整派驻机构监督单位范围。

“我们还通过召开派驻机构座谈会,及时收集派驻机构在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让16个派驻机构更好地监督全县66个部门,进一步发挥‘派’的权威与‘驻’的优势。”该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道。

此外,该县强化片区协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熟悉行业领域优势,结合“室组地”之间的关联度、匹配度,注重将镇(街道)与“室组”通盘考虑、一体布局,统筹划分为6个片区,每个片区明确1名委领导为牵头人,室主任担任副牵头人,共同推进案件办理全链条工作,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在推行派驻机构集中办公的同时,我们督促各派驻机构,充分分析综合监督单位工作实际,通过列席常委会、开展重点监督、召开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工作推进会、听取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方式,推动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让监督更聚焦、更有效。”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大邑县纪委监委  黄忠 ‖ 编辑 熊喆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