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工作集锦 > 监督执纪 > 正文

都江堰市:深化专项监督 压实文化遗产保护“责任田”

发布时间:2024-09-26 10:29:22       来源:都江堰市纪委监委

“目前,我市共有不可移动文物31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8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5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241处。”为扎实开展文化遗产领域专项监督工作,都江堰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市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和市文广体旅局联合召开座谈会,全面准确了解本市文化遗产保护情况。

今年以来,都江堰市纪委监委立足本地区实际,持续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强化对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责任落细落实,切实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

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带领督查组检查不可移动文物懋功寺的保护使用情况(夏旭吟 摄)

文化遗产保护涉及文旅、规划与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水务等多个部门。市纪委监委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通过座谈了解、实地走访、联合督查等方式重点查看职能部门相关政策落实、制度建设、文物保护、人员履职等情况。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三张清单,第一时间反馈至各相关责任单位,通过主动约谈、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推动职能部门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抓在日常、抓在关键。

“我们制定了全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明确了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使用单位,通过构建‘属地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管理使用直接责任’三责协同机制、层层签订《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组建文物保护志愿者队等方式,进一步压实文物保护管理责任,共同推动文物保护管理。”市文广体旅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聚焦文化遗产的消防、燃气、旅游基础设施安全等问题,着力纠治贯彻历史文化遗产重要决策不到位、履职不力,日常管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今年以来,已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文物安全检查61次,发现文物保护不到位、遗址安全防护隐患、相关项目建设未批先建等问题104个,督促完成问题整改100个。

此外,为扎实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后半篇”文章,该市纪委监委还督促职能部门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遗产保护长效机制,推动完善文物古建筑群修缮及维护、文物安全、基础设施配套、旅游秩序管理等制度5项,堵住制度漏洞。

“历史文化遗产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我们将把精心守护文化遗产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监督做成一个系统工程、长远工程,形成长效监督机制,助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立常态、见长效。”都江堰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都江堰市纪委监委 谢思雯 || 编辑 周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