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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找瑕疵、挑毛病”以评促改 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发布时间:2024-05-27 13:48:17       来源:邛崃市纪委监委

“谈话时间填写不精准。”“被审查人主体身份材料不全面,未调取入党志愿书。”日前,邛崃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边翻阅案件卷宗,边向身边的镇纪委工作人员反馈问题。

这是邛崃市纪委监委探索构建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采取日常评查、重点抽查、交叉评查等方式全方位开展评查,严把案件质量关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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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查工作小组现场查阅卷宗

今年以来,邛崃市纪委监委成立由案件审理室业务骨干组成的评查工作小组,按照“评查+反馈+整改”的流程,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市2023年办结的案件进行全案阅卷式“体检”,着力发现问题,补齐短板,从后端倒逼办案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

“我们重点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5方面细筛细查,现场解答疑问,详列问题清单,限时整改纠错。”该市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介绍,评查组采用“标签式”批注方式,精准定位案卷问题,对应开出个性化“药方”。

此次评查共发现管理文书、程序手续等方面问题239个,案件审理室及时对个案问题和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向承办单位点对点反馈“体检”清单,并抄送联系纪检监察室,督促推动承办单位“销号”管理,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案件审理室将适时会同联系纪检监察室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视情约谈相关负责人,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此次案件评查让我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在证据收集环节的疏漏,以后一定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开展工作。”一名镇纪检监察干部表示,将立行立改。

为防止案件评查“一查了之”,邛崃市纪委监委重视评查结果的运用转化,对存在的共性问题通过制发工作提示、开展集中培训等方式,提出统一标准及指导意见,为纪检监察干部充电赋能,推动案件查办质量和干部业务能力双提升。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对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召开审前调度会,积极沟通、互换意见,形成审查调查部门、联系纪检监察室和案件审理室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的工作格局,打造案件质量“共同体”。下一步,邛崃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创新开展案件质量“查评讲改”,将质量评查、公开讲评、督促整改贯通推进。(邛崃市纪委监委 曾婷 宋雪梅 || 编辑 熊喆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