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十长’官虽不大,但手中握着资金如何拨付、物资如何采购、程序如何把关等‘小微权力’,是‘微腐败’的高危人群。”近日,龙泉驿区卫健局党组召开2024年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对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进行系统总结。
近年来,龙泉驿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领域突出问题,把基层卫生院长作为“小十长”重点治理对象,先后查处卫生院长、干部职工11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抓早抓小纠治“三性”问题79件90人。
为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厚植廉洁医院土壤,龙泉驿区纪委监委将监督、办案、整改、治理相贯通,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会同区卫健局编制形成基层卫生院长权力、风险、监督“三张清单”,着力促进“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其中,“权力清单”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采购管理等7个方面70个事项列入权力清单目录,着力划清权力行使“可为”范畴和“不可为”边界。对药品、耗材、设备采购等重要事项绘制权责“流程图”,实现“照单用权、照图操作”。
针对办案发现基层医疗机构人员风险意识淡薄问题,区纪委监委督促区卫健局会同基层医院以“权力清单”为基础,结合实际开展廉政风险查摆,查找出资金使用、资源分配等方面廉政风险点90个。将“风险清单”科学分级分类,细化制定防控措施,同时结合普规普纪教育开设基层医院“纪法小课堂”,把廉政风险融入具体岗位、工作业务,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事。
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翻阅基层医院“风险清单”情况
此外,区纪委监委建立基层卫生院长“监督清单”,将基层医疗机构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等20项权力作为重点监督事项,突出重点关键制定纪检监察监督清单形成《基层卫生院长监督指引》,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同时,立足有效解决同级监督底气不足、疲软乏力等问题,细化落实基层卫生院分管负责同志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职责,明确通过列席会议、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发放工作提示等方式,对卫生院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进行监督,着力增强监督质效。
“将落实行业监督、同级监督情况作为重要监督检查内容,也是监督方式上的一次路径创新,有利于推动形成纪检监督、行业监督、同级监督一体监督格局。”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龙泉驿区纪委监委 张雪娇 ‖ 编辑 苏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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