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金牛区委国资国企工委在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了某区属国企领导干部违规办企业问题,金牛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及时对其提醒谈话,并督促其注销名下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从政行为,今年以来,金牛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等单位成立督查组,在全区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按照“严格排查、全面清理、限时整改”原则,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范围、整治内容、整治时限,聚焦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持股、违规兼职等问题,细化任务分工5类和工作措施12项,扎实推进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
金牛区抚琴街道研究制定整治举措,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王歆然 摄)
在专项整治前期,区卫健局召开专题讲座,解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强化纪法意识;区发改局组织离退休人员召开党风廉政暨普法专题教育大会,研讨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签订《廉洁承诺书》;区教育局举办党风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围绕教职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补课等案例做实警示教育……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学习领会关于禁止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规定,做好思想引导和政策宣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把好思想“总开关”。
日前,各单位针对公职人员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入干股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在编人员如实填报《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自纠情况表》6078份,同时联系离职和退休人员,抓好自查工作落实,确保一人不漏。
自查工作后,金牛区纪委监委以问题为导向,对自查发现的违规经商、不如实填报等8个问题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全面梳理在编人员和离职或退休领导干部人员名单,随机抽选其中10%人员作为复查对象,利用互联网查询手段、系统比对等方式核查其是否存在违规办企、投资入股、违规从事盈利性活动等情况。截至目前,暂未发现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常态化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公职人员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检查工作,对违规问题从严从快查处,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得实效见长效。”金牛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唐志春表示。(成都市金牛区纪委监委 王智博 陈伟 || 编辑 周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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