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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晋原街道:管住小微权力 护航土地流转

发布时间:2024-01-14 14:42:00       来源:大邑县纪委监委

丰收时节,成都市大邑县晋原街道盐店村13组田里的水稻陆续成熟,饱满的谷穗压弯了稻秆,微风吹过,稻浪起伏,谷香扑鼻。承包该片田地的某农业合作社法人代表汪某某却无半分喜悦,因缺少一纸证明,这批水稻面临着无法统一收购的窘境。

“我们不让出土地,他就不给证明盖章,水稻就没法卖出去。”汪某某沟通无果,找到晋原街道纪工委反映情况。原来,盐店村13组村民小组长黄某在未与汪某某沟通及与该组村民集体讨论的情况下,擅自与另一家合作社签订合同,将原本由汪某某的合作社承包的183亩土地,“流转”给了该合作社租用。为让汪某某的合作社“退回”土地,黄某借用《超标稻谷产新证明》的盖章权限进行刁难,导致汪某某合作社租用的183亩土地种植的超标水稻未能按计划出售。

接到汪某某反映的问题线索后,晋原街道纪工委迅速成立核查组,查清了违纪违法事实。最终,黄某某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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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原街道纪工委对盐店村土地流转工作情况进行回访

“村组干部手中的‘小微权力’看似不大,然而一旦任性使用,影响真不小。”晋原街道纪工委书记刘焘表示,聚焦规范“小微权力”,该街道纪工委一方面促进两家合作社多次沟通,就土地纠纷问题签下调解协议。另一方面则以深化以案促改为抓手,组织村组干部开展“以案释纪释法”专题学习,提升村“两委”和村民小组长法纪意识。同时,向盐店村党委发送监察建议书,要求其加强土地流转工作监督指导,严格按相关规定办事。

此外,晋原街道还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流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围绕惠农政策落实、利益分配、资金兑现等土地流转关键环节开展跟进监督,推动基层“小微权力”清单、运行流程等在村组进行公开、公示,严防基层公权力“越界”“缺位”。“我们在专项整治中还发现了1起土地流转过程中违规收取费用的问题,目前已完成初步核实,进行进一步调查。”刘焘表示,街道纪工委将围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压实主体责任,制定措施办法,让村集体合作社等安心经营,让农民合法利益得到有效保障。(晋原街道纪工委  王睿琪 ‖ 编辑 熊喆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