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开展廉洁讲堂
近期,由成都市锦江区住建和交通局党委、驻区住建和交通局纪检监察组主办,有关党支部、科室承办的2023年第四期“1+1”校地合作廉洁讲堂,在区住建和交通局会议室开讲。区住建和交通局机关第二支部全体党员及科室廉情监督员共30余人参加讲堂。
据悉,“1+1”校地合作廉洁讲堂是区住建和交通局党委联合驻区住建和交通局纪检监察组深入落实普规普纪教育而创新推出的一项廉洁教育活动。讲堂每期邀请四川师范大学的老师、研究生或区住建和交通局廉洁教育基地负责人参与1次“授课”、并由支部纪检委员或廉情监督员有针对性地开展1次典型案例剖析,通过正反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廉洁从政意识。
来自四川师范大学的刑法学研究生臧锦以“《刑法》中的职务犯罪”为主题,详细阐释了职务犯罪的种类、构成要件等,同时结合案例对较隐蔽的斡旋受贿犯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进行了生动的讲解,教育引导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从政。
参加讲堂的廉情监督员以“某街道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原聘用工作人员明某犯诈骗罪、贪污罪、受贿罪”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向大家解读、剖析了明某违法犯罪的事实、后果等,用明某的忏悔教育身边人,警醒大家深入汲取教训,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不碰红线、不踩底线。
“典型案例是一剂‘清醒剂’,警醒我们纪法底线时刻不能放松。作为产业科科长、机关第二党支部的带头人,工作中,我将坚持‘廉’当头,做到清廉自守,同时,加强对支部党员的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统一思想,切实做到全心全意服务人民、服务企业,扎实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廉洁讲堂结束后,区住建和交通局产业科负责人分享道。
下一步,驻区住建和交通局纪检监察组将推动持续开展“1+1”校地合作廉洁讲堂,做实普规普纪教育,为驻在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常敲“警钟”、常吹“廉风”,引导其将“廉”因子融入业务工作,内化于心,推动区住建和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成都市锦江区纪委监委 刘婷 元丽丽 || 编辑 周绮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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