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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悦来镇:以制度化建设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注入“廉动力”

发布时间:2024-12-13 10:15:29       来源:大邑县纪委监委

“下面,我们进行表决,同意《大邑县悦来镇屏江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规则》的,请举手……”12月10日,大邑县悦来镇屏江社区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随着集体经济成员高举手臂表决同意,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各项制度和授权事宜得到大家认可通过。这意味着,悦来镇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化建设正式拉开了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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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悦来镇屏江社区经济联合社成员大会授权表决(赵蓬 摄)

“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让社区干部在抓集体经济时更加规范,保障我们老百姓利益,这样我们就更放心了。”今年5月,在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中,屏江社区居民一句简单的提问,让悦来镇纪委干部陷入沉思。

根据群众提出的问题,悦来镇纪委随即组织对全镇15个村(社区)进行调研,并结合“农村三资”领域集中整治、村(社区)交叉检查等工作,摸排查找村(社区)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加大违纪案件查处力度,从中发现管理性廉政风险问题31个,处置问题线索6个,立案2人,为群众挽回损失11678.14元,规范管理村社集体资金118906.65元。

“要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规范‘三资’管理是关键。”悦来镇纪委在查办案件的同时,统筹谋划制度和机制建设,提出了四条措施规范基层权力行使。首先通过建立管理权、经营权、使用权分立的组织体系,明晰“三资”管理各组织关系。在此基础上,规范村(社区)组织“三资”管理行权程序,通过进一步完善授权机制,依法依规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权力的层级、行权的依据、行权的方式、行权的程序。此外,探索镇纪委(监察办)领导下的村(社区)监督机制建设,构建村(社区)事前公示、事中公告(问询)、事后监督(查处)监督工作机制,还增设了独立董事这项村集体经济民主监督机构,进一步完善“三资”管理监督体系。同时,扎牢制度笼子,在推行“三资”资源由集体经济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上,制定了13个集体经济公司内控制度,以此约束经营、采购、管理、分配等方面活动权力运行。

“有了制度指路,不仅我们干部谋事干事有了方向导向,群众也对我们的工作更加放心、更加支持了。”屏江社区党总支书记表示,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化建设能够有效促进基层党员干部提升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工作能力,同时通过还权于民、制度约束,让村级集体资产监管水平得到提升,为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注入了“廉动力”。(大邑县悦来镇纪委 赵蓬 ‖ 编辑 熊喆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