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摔了,怎么赔?”拿着一纸认定书,一名摔伤群众的家属找到邛崃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咨询工伤认定事宜。
据了解,周某某于2023年初在市区一路口发生交通事故,经医院诊断为腰椎骨折。年末,市人社局受理了其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并将受理决定书送达其所在公司,该公司却表示:事发地点不属于通勤途中,就后续工伤认定相关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
深入企业宣传(何丽红 摄)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针对群众反映的“烦心事”,该纪检监察组联合市人社局进行深入调查,经实地走访事故现场,调取现场监控视频,并采取询问谈话、查阅聊天记录和租房协议等方式,核查派遣员工的排班表和打卡记录,证实了周某某事发地点处于通勤途中。最终,与公司协调初步认可周某某属于工伤。几天后,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工伤鉴定结论,等级为九级。很快,周某某本人收到了一次性支付的工伤赔偿金12万余元。
此次认定纠纷得以暖心化解,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一线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2024年以来,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充分结合“有事找纪检”工作,围绕工伤参保、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支付等重点环节开展监督,坚持关口前移,深入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工伤案件办理情况等,广泛收集群众问题建议,严厉打击应认不认、欺诈骗保行为及背后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此外,坚持廉政教育常态化,督促市人社局制定《邛崃市2024年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提醒其要针对性加强工伤预防宣传,增强企业、职工的工伤预防能力,形成“我要预防、我会预防”的广泛共识。
截至目前,邛崃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紧盯工伤认定领域廉政风险,对工伤认定经办科室人员开展监督谈话4次,督促市人社局受理工伤案件共265起,其中认定工伤242起,不予认定6起。
“群众利益无小事。工伤预防是安全生产的基石,关系受伤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常抓在心上,更要切实抓在手上。在工伤认定的申请审核、调查取证、决定程序等流程中,应严格把关,保证公平公正,争取能为这些家庭减轻负担。”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纪检监察组将持续关注工伤认定工作,做到从工伤预防到工伤支付全链条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监督“前哨”作用,真正守护好社保基金的安全。(邛崃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吴希 || 编辑 熊喆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