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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青霞街道:村集体经济公司管理岂能“一人说了算”

发布时间:2024-06-05 11:09:34       来源:大邑县纪委监委

“村上没有公开过村集体经济公司运营情况,村集体经济公司的事都是支部书记在管……”近日,大邑县青霞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在走访梓橦村时,这句话频繁出现在该村村干部口中。

为弄清楚梓橦村党总支部书记李某某在该村集体经济公司运营管理中到底扮演什么角色、发挥什么作用和其中存在的问题,街道纪工委立即成立核查组向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并提取了公司票据、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

“梓橦村党总支部书记、村主任李某某在集体经济公司实际管理运营中,不仅是公司法人,还既当会计又当出纳,未让出纳和第三方公司参与公司活动……”

“该集体经济公司发生的收入、支出、费用、成本未进行会计核算,财务凭证缺失,村两委、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该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均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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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对村集体经济公司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随着调查的深入,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发现,梓橦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李某某在实际工作中从未召开过理事会、监事会或成员大会对集体资产出租、项目承接等公司经营活动进行商议,也未将公司财务情况进行公示,公司大小事务均由其自己一人决定。

“我个人的纪律意识不强,没有认识到集体公司账目管理的重要性,认为只要公司盈利,自己没有公账私用就行。平时在工作中透明度不够,与村两委、公司理事会缺乏沟通,忽略了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导致犯了错误……”面对街道纪工委的调查核实,李某某认识到了错误,并作出深刻反思。最终,李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为抓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青霞街道纪工委督促梓橦村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架构,按要求配齐出纳、会计,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督促召开会议审议。同时,街道纪工委在全街道开展案例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街道不断完善村级干部培养制度,让村(社区)年轻干部到街道跟班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和纪律意识。此外,从街道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社区)任书记助理等职务,助力村(社区)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青霞街道纪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大邑县纪委监委 邓银 ‖ 编辑 熊喆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