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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四川”网站关注都江堰市:出台办法规范基层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3-12-07 10:03:07       来源:“廉洁四川”网站

都江堰市:出台办法规范基层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工作

“现在有了这个基层受处分执行工作办法后,我们对受处分村级干部的职务调整、考核、薪酬扣减等具体操作也有了明确标准,工作开展也更加有理有据了。”近日,看着手里新印发的文件,成都都江堰市玉堂街道纪工委书记感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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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纪委监委研讨学习《都江堰市基层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工作办法(试行)》文件。(陈炯 摄)

今年以来,都江堰市纪委监委在对2021年受处分人员开展处分执行情况“回头看”检查时发现,存在社区干部受不同处分扣发绩效不具体、薪酬扣减操作性不强、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缺少配套的机制办法来规范执行工作“最后一公里”,是社区干部处分执行中暴露出的最大问题。

为此,该市纪委监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牵头组织市社治委、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镇街等进行调研座谈,聚焦社区干部受到处分后薪酬扣减操作性不强、受不同处分扣罚绩效标准不具体、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进行调研座谈,制定了《都江堰市基层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社区干部执行不同类别的处分决定扣发补贴比例标准进行了“补充说明”,堵住了基层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受处分后的执行漏洞。“制定本《办法》,是打通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将有效发挥党纪政务处分的震慑作用。”都江堰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该市纪委监委在制定《都江堰市基层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工作办法(试行)》时,在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基础上,还将村(居)民小组长也纳入范围,实现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全覆盖。

“在执行标准上,分为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两类执行标准,清晰明了;在人员身份上,分为城乡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招聘制社区管理人员、村(居)民小组长3种,便于在执行时查找和适用。”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黎小兵说。

“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的重要环节,要针对具体个案情况,准确区分身份性质、处分种类、处分后待遇扣罚标准等,制定有针对性的处分执行通知及处分内容告知书,正确标注处分影响期(期间)等内容,不能生搬硬套模板,防止产生身份与处分种类不符、待遇扣罚标准不统一的执行通知事项。”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如是说。

自该《办法》执行以来,都江堰市共有22名社区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处分决定执行全部落实到位。通过规范基层处分执行工作“施工图”,为强化监督提供“质检表”,充分发挥党纪政务处分的震慑作用,有效推动了都江堰基层治理效能再上台阶。(作者:米明孚 王荣 徐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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