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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理说 | 揩油、收钱、经商,环卫所长深陷贪腐迷途

发布时间:2022-08-18 14:51:06       来源:“廉洁四川”微信公众号

编者按:

按理说,入党时宣誓对党忠诚的他们,不该背离初心、忘却使命;

按理说,获得提拔晋升被委以重任的他们,不该以权谋私、贪图享乐;

按理说,接受过教育警示的他们,不该明知故犯、以身试法;

但行差踏错的人生没有那么多“按理”,一着不慎便成了悔之晚矣的那个“案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关于牢固树立以查办案件贯穿联通“三不腐”一体推进的工作理念,做深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2022年3月29日起,“廉洁四川”网站、微信公众号推出《“案”理说》栏目,切实推动以案释纪、以案说法、以案警示。

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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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原新津县城市管理局环卫所所长 余燕义

【案例】

余燕义,男,1969年11月生,曾任成都市新津县城市管理局环卫所所长、新津县城市管理局花源分局副局长等职。2021年6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年12月,余燕义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2年4月,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案情】

“思想上变了行为上就会变,手只要伸一次,后头就有无数次……”留置期间,余燕义写下了近1万字的忏悔书,后悔自己“醒”来太迟。

1993年,余燕义从部队转业到地方,成为了一名基层环卫工作者。刚开始,他保持着在部队时的好作风,不怕苦、不怕累,“宁愿一人脏,换来万人洁”,从开环卫车、清运垃圾做起,一步步成长为原新津县城市管理局环卫所所长,他的勤勉肯干还让他获得过成都市市级“劳动模范”的称号。这些积极向上的一面,却在一次晋升失败后悄然发生了改变。

他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由于我的身份原因,不符合提拔条件,最终自己的仕途就停在了环卫所长这个职位上,我觉得自己挺亏的。既然仕途无望,还不如在有机会的时候捞一点钱。”在余燕义看来,一方面,他在单位“劳苦功高”,辛苦十余年也到了该享受的时间;另一方面,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心态失衡的他做起了“当不了大官就发大财”的黄粱美梦。

揩公家的油

2008年5月,一个大好的“捞钱”机会摆在了余燕义面前。当时,为便于环卫所工作车辆加油,新津县城市管理局以余燕义的名义办理了一张信用卡,由其管理该卡并负责申报每月的加油款额度。第一次申报用油开支10万元后,单位并未仔细核查,他报多少钱单位就向那张卡上打多少钱。发现这个潜在“商机”后,余燕义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开始了他的“揩油”计划。

环卫车辆可油气两用,经过仔细对比柴油与天然气的价格,余燕义决定给环卫车加价格较低的天然气,但申报为价格较高的柴油。这样一来,中间产生的差价便可悉数“套”进自己腰包。而单位的监管缺位,也为余燕义的“揩油”亮起了绿灯。从加油卡管理到油费申报、再到钱款到账,整个流程下来,余燕义犹入无人之境,轻而易举就能从中为己谋利。从2008年5月至2015年5月,余燕义累计报销加油费579万元,被其侵吞的就达287万余元。

收老板的钱

余燕义职位虽不高,但权力可不小。2010年起,新津县先后将县环卫所、工业园区、镇乡负责的环卫作业及绿化管护项目通过市场化招标后进行服务外包。余燕义负责这项工作的招投标以及日常考核,掌握着手底下所有环卫公司的“生杀大权”。

据余燕义交代,在评标环节,他会作为业主代表参与评分,如果哪家公司事前跟他打过“招呼”,他就会给这家公司打高分。但这个忙可不是白帮的,每次余燕义大笔一挥,都会有商人老板主动上门为余燕义送上“润笔费”。经查,2010年至2021年间,余燕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环卫作业、绿化管护项目招投标以及日常考核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135万余元。期间,其还以个人名义多次出借款项给管理和服务对象,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利息收入达126万余元。

“我的观点一直是,只要是别人主动送我的,他就不会去告我举报我,我就永远不会被发现。而且我从来不索贿,你给我就收,你不给我也不主动要。”面对办案人员,余燕义这样讲述着自己的敛财之道。

但真实情况当真如他所言吗?此前曾有环卫公司给余燕义送上1万元钱希望他给予关照,但在第二天的一次大会上,余燕义却把这家公司负责人大骂一顿,老板顿时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旁人点醒道,“被骂是因为钱没给够,余所长不高兴”。恍然大悟的老板又给余燕义送去10万元钱,这才让余燕义顺了心。

经自己的商

权力寻租、利益交换,余燕义把公家的“责任田”种成了“自留地”,成了管理和服务对象眼中的“土皇帝”。为了能够迅速实现“发财梦”,余燕义甚至直接投资自己的分管领域,当起了老板。

2010年11月,余燕义与他人共同出资注册了一家公司,后为规避公职人员不得经商办企业的规定,遂将其所持公司股份无偿转至其朋友徐某名下,但公司实际仍由余燕义控制。2011年至2021年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帮助自己的公司中标。同时,为攫取更多利益,余燕义还通过虚增员工工资方式,直接从公司套取资金486万余元自用。

花式“揩油”、权钱交易、违规经商、放贷收息,余燕义利用职权,千方百计寻找空间构筑自己的贪腐巢穴,将手中掌握的资源周转腾挪,最终将各种好处、利益套进了自己的腰包。殊不知,这些买卖从一开始就注定只赔不赚。

2016年,因违规经商办企业,余燕义被给予组织处理,但他却把组织的提醒当“耳边风”,继续暗度陈仓,做着自己的买卖。2019年底,县纪委监委又连续接到多件反映余燕义个人资产多且来源不明、违规经商办企业的信访举报,并先后多次对余燕义进行谈话调查。但余燕义对信访举报的事情均予以否认,并称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此时的余燕义,纪法条文早已视若无物,以至于到了东窗事发之时仍不悔悟,跟组织玩暗战、耍计谋,妄图对抗组织审查。“当时真的没当回事,甚至都搞不清楚纪委是做什么的。以前单位组织到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时,甚至还嘻嘻哈哈没有警醒反思,真的是无知啊!”留置后,“静”下来的余燕义才逐渐开始自我剖析。

从最初的不怕苦、不怕累,时时冲在一线的单位能人,蜕变为靠山吃山、钻营谋私的腐败分子,余燕义频频伸出不该伸的手,硬是将一手好牌打得稀烂。面对警示教育,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在警钟面前抱着吃瓜看戏的旁观者心态,把自己当局外人,只观别人、不检自身,不管党组织开展什么形式的警示教育,都无法触及他的灵魂深处。而当他从看客变成局中人时,才意识到警示教育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真可谓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只可惜,一切都为时晚矣!

案件查办后,为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和治本作用,新津区纪委监委随即向案发单位发送《以案促改通知书》,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制度、流程、人员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督促指导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会、分层分级谈心谈话、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建立完善风险防控制度等方式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及时打好制度“补丁”、补好风险漏洞。

【案说】

“越规者,规必惩之;逾矩者,矩必匡之”。余燕义将晋升无望当做贪腐沉沦的借口,从“揩油”到受贿,他贪腐成性,迷失了自己、败坏了风气。对党员干部而言,党性修养不会随着党龄的增加而自然增加,也不可能随着职务升迁而自然增强,而是需要不断拧紧思想总开关,正心立本,常常回望人生,时时拂拭初心。本案中,余燕义走上贪腐沉沦的不归路,既与其党性修养不够有关,也与其所在单位存在制度漏洞密不可分。本案也告诫各级各部门必须从纪律、法律、制度、规矩、思想、道德等层面综合施治,统筹谋划、补齐短板。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压缩权力的“弹性空间”,加大对“靠山吃山”等贪腐行为的打击力度;要打破权力集中、封闭运行的状态,紧紧盯住关键位置、重点领域和重要渠道,加大公开透明和人员交流力度;要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始终保持“严打”的态势,让贪腐者不敢向公共利益“下口”,从而不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成都市新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郑月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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