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强化处分执行效果 助力“三不”一体推进
“村(社区)干部受处分(处理)的结果直接与其薪酬挂钩,这进一步增加了违纪违法成本,加强了‘不敢腐’的震慑。”日前,在成都市金堂县村(社区)干部被处分(处理)与薪酬管理执行办法的征求意见座谈会上,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为切实维护执纪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金堂县纪委监委勇于担当作为,坚持先行先试,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探索制定《金堂县村(社区)干部被处分(处理)与薪酬管理执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作为村(社区)干部薪酬管理与调整的重要依据,有效强化处分、处理和追责决定的震慑惩戒效果。
《办法》的出台是源于金堂县纪委监委此前的调研。在调研中,金堂县纪委监委发现一些村(社区)存在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打折扣”、惩治效果不佳等现象,部分受到党纪、政务轻处分的村(社区)干部,因对其职务、利益影响较小,违纪违法成本较低,甚至存在受处分后继续违纪违法的现象。
以问题为导向,该县纪委监委以调研情况为基础,探索将村(社区)干部薪酬管理与处分(处理)情况挂钩,形成制度依循,为处分(处理)执行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我县村(社区)干部工资水平在全市处于低位,受处分(处理)干部的薪酬扣减幅度要科学考量……”“《办法》应当与相关条例法规统一,要有相应依据,避免出现互相冲突的情况……”在《办法》的制定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先后多次组织县委组织部、县委社治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部门与部分镇(街道)纪(工)委、县纪委监委机关室(部)中心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充分听取来自基层和审查调查一线的建议,逐步完善《办法》内容。《办法》形成后,经县委审定后发文,确保了《办法》的科学性、合规性和权威性。
金堂县纪委监委召开座谈会征求《办法》实施意见。胡进文/摄
“已经给了党纪政务处分再扣减考核奖金,会不会打击村(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此外,制度的执行又该如何保障?”《办法》施行后,一些疑问也随之而来。
对此,该县纪委监委将《办法》的宣传解读和执行检查作为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方面制作《办法》图解在“廉洁金堂”微信公众号、“水城清莲”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同步分层分级筹备村(社区)干部廉洁从政暨《办法》宣讲会,充分告知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与危害,提前做好警示、教育;另一方面,结合县域实际,组织镇(街道)、县委组织部、县委社治委等村(社区)干部管理考核主体部门与纪检监察机构协同监督,确保《办法》执行到位,坚决避免“装样子”“走过场”等问题出现。
“我们将坚持惩戒、警示、教育‘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坚持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肃教育紧密结合,充分释放叠加效应,不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金堂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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