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聚焦分析研判 把好信访“第一关”
蒲江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对信访件进行分析研判。摄影/黄建
“村支书不仅在集体果园内违规搭建,还老是打我们集体果园的主意,目前,我们看到的果园租赁合同期限与群众议事确定的期限有较大差别,纪委的同志,这事儿你们管不管?”日前,有群众在蒲江县纪委监委流动信访点反映该问题。
收到问题线索后,蒲江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会同鹤山街道纪工委就群众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讨论,剖析信访原由,甄别检举控告和利益诉求问题,深挖信访举报背后可能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该村村民信访反映村支书占用集体果园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反映其违规搭建的问题作为业务范围外问题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置。同时要向群众做好受理告知,调查清楚后要及时反馈。”
“通过对信访件的分析研判,不仅重温了信访件办理流程,也更加明确了调查处置的方向,能有效减少办件过程中的差错率,有助于办件质量提升。”蒲江县鹤山街道纪工委副书记宋康敏在会上表示。
近年来,为严格把好检举控告“第一道关口”,切实提高问题线索受理的精准度,蒲江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建立了分类研判制度,针对信访问题、成因、特点等开展集中研判,准确把握业务属性,委分管领导和相关室对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开展集体会商、重点督导、实时跟踪,多角度、多层次排查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夯实受理办理基础,实现了信访举报“办理零差错”。
“《监察法》实施以来,群众对纪检监察部门的信任程度高,在信访过程中往往将业务范围外问题交织在检举控告中反映出来,2021年,通过研判后分流到县级业务部门办理的问题达44.24%。”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信访部门受理不精准,对反映问题“照单全收”,承办部门对夹杂其中的业务外问题将“束手无策”,大大影响办理质效,倘若全部“拒之门外”,又可能忽略掉其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只有做实分析研判才能准确筛选、分辨各类问题信息,确保问题线索“零流失”。
“群众事,无小事。”蒲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对群众信访问题的处置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同时,也要对失实信访举报进行动机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澄清正名、诬告陷害的查处等工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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