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大邑县:紧盯“关键少数”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时任大邑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李某某,在值班带班补贴发放过程中,不按规定多发放值班带班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近日,成都市大邑县纪委监委对外通报了一起“一把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这是该县紧盯“关键少数”,做实做细“一把手”监督的工作缩影。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印发后,该县纪委监委在充分研讨和学习借鉴全国各地经验基础上,结合大邑实际,坚持将《意见》要求基层化、具体化,围绕“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分解成了4个方面34条措施,并立足自身职能职责,组织开展了一轮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专项监督。
大邑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研究“一把手”监督工作(伍永平 摄)
“你好,请把你们单位的财务凭证给我们看一下!”
5月初,县纪委专项监督组来到县委党校,查阅其2012年至2020年的财务资料,发现县委党校在2017年1月至2019年11月期间,存在不按规定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问题。
监督组随即将其作为问题线索移送案管部门,并按程序开展调查处置。
经调查发现,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伍某某在不清楚相关政策的情况下,违规将不应纳入的“财政配套住房公积金”一项纳入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致使该校为职工多缴纳了住房公积金9万余元。最终,伍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全额退回县财政。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发现了曹某某、王某某等2起“一把手”违纪违规问题,并全部予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了强烈震慑。
在此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还对全县各单位落实《意见》精神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及时发现并督促各单位整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够”“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政治理论学习形式单一”等问题280余个。
同时,将镇(街道)党(工)委、县级部门“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的重点,深化“廉情政务双向通报”机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制发《廉情专报》23期,各级党委(党组)与同级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实现互相通报情况200余次,推动解决各类问题300余个,压紧压实“一把手”责任。
“通过强化监督,今年以来,我们共立案审查调查县管干部15件19人。其中,‘一把手’违纪6件6人。”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全力推动《意见》落地落实。(作者 冯嘉韬)
“廉洁四川”网站刊发该文章截图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廉洁四川”网站关注成都高新区:扣紧自我约束“风纪扣”
下一篇:“廉洁四川”网站关注都江堰市:“监督一点通”,实现民意“一键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