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成都市纪检监察系统“推动新时代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场会,在武侯区召开。
案件审理室,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个内设机构,就是“纪委内部法院”,是案件查办的最后一道“关口”:为案件定性量纪,涉嫌犯罪的就移送司法机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是纪委监委案件审理的“24字箴言”,要确保案件经得起实践检验、经得起历史检验,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据悉,成都市纪委监委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审理工作联系点”。此次现场会,除成都各区(市)县纪委监委相互得到启发、学习借鉴外,还希望能够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提供“成都经验”。
现场会由成都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王昕主持,成都22个区(市)县的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悉数参加。成都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川红,出席会议并讲话。
三个关键词
现场会首先观看了成都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工作宣传片、武侯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信息系统业务短片。
之后,武侯区纪委书记李勇、锦江区纪委书记刘嘉聪、成华区纪委书记郑天南、新都区纪委书记钟思勇、彭州市纪委书记柯浩、新津县纪委书记王滔等,现场交流发言;郫都区等进行了书面交流。
交流得到王川红的肯定:“既交流了工作又分享了经验,既提高了认识又凝聚了共识,值得大家学习借鉴。”
为什么要专门召开案件审理高质量发展现场会?王川红说:一方面是为了充分交流经验,推动共同提升案件审理工作质量;另一方面也是督促大家正视问题。
王川红认为,案件审理要抓住三个关键,“规范,要依规依纪依法;高效,要提高效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优质,经得起法纪检验、经得起社会和历史检验。”他要求在提高案件质量、探索和创新经验制度等方面,成都要走在前列,要打造成都“审理名片”。
案件审理工作是“一把手工程”
王川红要求成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绝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业务问题,而是一个事关全局的政治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务必强化精准思维、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核,严把案件质量关。”
“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将案件审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王川红说,案件审理工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关口”“出口”,要做好纪法衔接、法法衔接工作。同时,要对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培养审查调查人员具备自查自纠的能力,增强审理人员精准发现质量问题的能力,扎实推动案件质量稳步提高。
执行不准“打白条”
王川红强调做好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工作,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以“查处一案”的治标手段、实现“规范一线、警示一片”的治本效果。
“一是扎实做好案件处分执行工作。一方面,要加强与有关党组织及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处分决定宣布工作,探索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违纪典型案例,强化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效果,真正将‘一张张处分纸’变成‘一堂堂警示课’。另一方面,要强化对相关单位处分决定执行的严格督促,确保处分决定发挥惩处效果、执行不‘打白条’。”
同时,王川红也希望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要深、要细。“让广大党员干部都能感受到党组织‘严管’与‘厚爱’,努力使成都的关心关爱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切实营造‘不想腐’的氛围,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铸就“铁案工程”
在王川红看来,成都市纪委监委被确定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理工作联系点”,既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对我们全市纪检监察审理基础工作的认可,也是对大家长期以来创新实践成果的肯定。“更高的荣誉也代表着更高的要求。”他鼓励大家:更要始终追求高质量,积极主动开展探索创新,为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成都经验”。
为此,王川红要求成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配齐配强审理干部队伍,“要精选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纪法兼修的专业人才充实到审理队伍。”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坚定信心、勇于创新、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更高的案件质量水平,铸就成都纪检监察“铁案工程”。(封面新闻记者 曹笑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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