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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留置对象“线上出庭”,科技手段助力法法衔接)
近日,成都高新区法院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对正在成都市监委留置点接受调查的被告人邓某某涉嫌诈骗案进行了在线审判。
为何被告人在留置点却没有现场出庭?为何要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审判?
2019年10月,因成都市纪委监委办案需要,之前因涉嫌诈骗案已在审判阶段的被告人邓某某因涉嫌行贿,被成都市监委指定大邑县监委办理并留置,由市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进行全程深度指导。
因邓某某等人涉嫌诈骗案审判时限已到,需对邓某某等人进行审判。就在此时,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肆虐,若因邓某某无法到庭影响审判进度,将对其他同案人员正当权益造成影响。
如何进一步实现法法衔接,既保障被留置对象按相关规定程序出庭,又能有效防范因外界接触造成感染风险,成了成都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遇到的一个新情况。
对此,成都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与成都高新区法院进行了多次研究。疫情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通知,鼓励各级人民法院积极推广在线庭审。“让被留置对象不出门,在留置点通过视频连线法庭现场来进行审判,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
成都市纪委监委对被留置对象在留置点“线上出庭”模式的合法合规性、技术可行性以及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反复研判和论证,最终决定在留置点专门设置“出庭室”,网上连线成都高新区法院“科技法庭庭审管理系统”,通过远程在线庭审的方式,让被留置对象“线上出庭”,接受“线上审判”。
随后,成都市纪委监委制定了详细应急预案,并为“出庭室”配备兼具视频采集功能的高清摄像机,协调网络运营商提供50MB独立宽带,保障“线上出庭”安全顺畅稳定开展。
审判如期进行,一切有条不紊,不到半个小时,审判结束,被告人邓某某接受了成都高新区法院的当庭宣判。
“在疫情期间,我们积极探索创新安全审查调查工作,加强与司法机关法法衔接,依靠科技手段,通过被留置对象‘线上出庭’接受法院‘线上审判’,有效避免在疫情期间因人员流动带来的感染风险,同时保障案件查办工作稳步进行,提升工作质效。”成都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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