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四审联动 把好基层案件质量关
“该案件违纪事实部分证据不充分、调查取证程序不规范、纪法条规引用不全面,请将存在的问题补证完善,并及时反馈至审理室……”近日,成都市蒲江县“乡案县审”审理组对大兴镇纪委承办的张某违纪案提出阅卷意见。
近年来,蒲江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纪委监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案县审”工作的通知》要求,运用“自审、预审、专审、会审”贯通联动的乡案县审“四审”工作机制,对乡级案件多重把关,解决镇(街道)查办案件查审不分、职责不清、质效不高等问题。
蒲江县纪委监委对大兴镇、西来镇的自办案件进行集中阅卷。(李万勇 摄)
“我们在审查调查中主动对照《四川省乡镇纪检监察业务实操手册》和《蒲江县镇(街道)纪检监察案件文书式样汇编》要求,对自办案件反复检查、梳理,特别是对立案决定书和立案通知书落款时间与领导审签时间是否一致、违纪违法事实材料是否有两名核对人签字等易错环节着重检查,倒逼纪检监察干部熟练掌握审查调查业务要点、提升案件办理能力。”西来镇纪委相关负责人在案件自审环节说道。
据悉,该县镇(街道)首先对自办案件的全流程各环节,对照《案件移送审理自查表》,进行清单式自审,再将案件卷宗提交联系指导室进行二次把关,避免案件“带病”进入审理。其次,成立“乡案县审”专审组,对简易案件自主审理与疑难复杂案件提请审理室审理。最后,由审理室抽调综合部室人员与新一轮“乡案县审”工作人员组成会审组,对上一轮“乡案县审”案件进行压茬评查,确保案件质量问题发现及时、整改及时。
为进一步提升“乡案县审”质效,全县各镇(街道)均明确2名以上纪检监察干部从事案件审理工作,择优推选8名干部纳入“乡案县审”人才库,推动实现审理工作“一镇一骨干”。制发《镇(街道)纪检监察案件文书式样汇编》,完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案件质量自查自评、联系监督检查室预审指导和集中反复问题通报等工作机制,保障“乡案县审”工作高质量推进。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坚持实施“乡案县审”案件审理和案件评查机制,重点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文书管理、处分执行五大方面57项内容逐项评分,针对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实行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以评促改”倒逼案件质效提升。
“‘乡案县审’工作要站在助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基层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政治高度,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审、从政治上引、从政治上考量的工作能力,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的工作职责。”蒲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今年以来,蒲江县纪委监委已受理“乡案县审”案件29件,审结28件,评查出问题35个。
下一步,蒲江县纪委监委将结合具体实践经验,不断修改完善“乡案县审”工作办法,通过全要素评查、全过程规范、全链条明责方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镇(街道)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助力案件提质增效。(作者:李万勇 高苏杨)
“廉洁四川”网站刊发该文章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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