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监委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工作理念,在全省全面推行“乡案县审”工作,充分发挥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对症解决“乡案”查审不分、责任不清、质效不高等问题,以高质量的案件查办,夯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基础,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纪委监委严把案件程序关、证据关、定性量纪关,确保基层查办案件质效。图为12月14日,该区纪委监委审理部门对锦华路街道自办的案件进行集中分析研判。封金剑 摄
紧扣“查”“审”分离,重塑基层案件审理工作格局
“‘证据清单’中能证明岗位职责的证据仅有本人陈述,无其他证据印证,需要进一步补齐……”近日,成都市成华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审理某街道纪工委上报的一起案件时,发现该案存在程序不规范、证据不充分等问题,经过“区纪委常委会、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理组”三级审理集中把关,由审理室向该街道纪工委开出《补充完善材料清单》。
“在审理‘乡案’时,我们把审理终端思维贯穿办案全过程,围绕违纪点确定、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等及时向有关镇街提供指导意见,主动参与会商、督促补正,不断提高审理质效。”成华区监委委员陈佩介绍,自开展“乡案县审”工作后,街道办理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由18天缩短至7天。
审理提速的背后是四川纪检监察机关以机制之变激发活力、提升基层案件审理质效的积极探索。
“‘乡案’面广量大,涉案人员大多是村组党员干部,其违纪行为直接啃食群众切身利益,这类案件查办质效如何,关乎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认知和获得感。”省纪委监委审理室审理二处处长赵泽表示,过去由于乡镇办案人员有限、能力欠缺,很难做到查审分离,因此,去年6月,省纪委监委从工作实际出发,提出并全面推进“乡案县审”工作。
按照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安排,四川各地大力推进“乡案县审”工作,将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查办的案件,统一交由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进行集中审理、把关、反馈,在不改变党员处分权限的前提下,强化案件质量把关和对查办过程的监督制约。
为推动“乡案县审”工作走深走实,四川省纪委监委不断健全完善全省统一适用的“乡案县审”制度机制,通过出台工作意见、工作办法、编写规范手册和文书模板,优化“乡案县审”程序流程,理清市、县、乡三级责任,全面规范“乡案县审”的手续文书、材料单等,推动基层案件审理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在确保县级审理部门为审理意见反馈责任主体的前提下,各地也可根据案件情况,指定派驻(出)机构、片区协作组织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组成审理组进行审理。
一年多以来,“乡案县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保障和提高了基层案件查办质效,解决了乡镇案件查审不分、责任不清等问题。今年以来,该省乡镇查办案件数量和初核成案率同比上升近1/5。
图为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组织相关乡镇(街道)纪(工)委开展“乡案县审”专题业务培训。 王顺琪 摄
多方发力,化解审理案件数量增加与人手不足的矛盾
随着“乡案县审”的深入推进,县级审理部门需要审理的案件直线上升,在人手有限的情况下,如何提升“乡案县审”的质量,确保量增质不减,成为四川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发力的重点。
成都市成华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共有4名工作人员,“乡案县审”工作推行后,该室一年审理的案件数量超过180件。“除了案件审理,我们还要承担大量的案件咨询工作。”该室主任卿玲告诉记者,白天为基层单位答疑解惑,晚上、周末召开案件审议会议已经成为他们的工作常态。
落实“乡案县审”的基础在“智”,必须构建完善的审理工作保障体系,下大力气解决资源不足的问题。针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专业水平参差不齐的实际,该区组建联审人才库,搭建专业能力提升平台,从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择优选拔31名干部,充实到联审人才库中,分批到审理室轮训半年,“通过审理室干部与联审干部一对一结对帮带,一方面,缓解了案件翻倍、人手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提升了联审人员业务水平。”卿玲说。
“乡镇纪委不负责审理,不代表对案件质量不负责。”赵泽告诉记者,各地通过建立县级审理人才库、实施全员参审、组织片区协作审理等方式,整合包括兼职审理干部在内的多方审理力量,倒逼引领乡镇纪委审查调查力量增强、能力提升,履行好案件查办质量“第一责任”。
针对基层办案人员中年轻干部办案经验不足、执纪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金堂县纪委监委依托“室组地”片区协作模式,按照纪检监察室牵头,案件审理室协助,纪检监察组、镇街审查调查人员共同参与的形式举行典型案件复盘会,通过“解剖麻雀”式的复盘回顾,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办案效率等方面入手,全方位找差距、查漏洞、抓整改,推动基层审查调查能力不断提高。
华蓥市纪委监委将全市12个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划分为2个片区,每个片区分成3个小组,由片区先行分组对“乡案”进行交叉预审,点对点、面对面及时向案件承办乡镇(街道)反馈问题,并限时整改。待预审通过后,再按规定程序,交由联系纪检监察室初审、案件审理室统一审理,形成“一案三审”机制,既从源头压实乡镇(街道)纪(工)委的主体责任,又有效减轻县级审理部门工作压力。
从因案件质量被批评到获评优质案件得到通报表扬,该市溪口镇纪委书记彭力对片区预审带来的好处深有体会,“片区预审从一开始就给我们传导了思想压力,倒逼我们不能总想依靠上级把关,而是要严格对照质量标准把案子查深查准。”
得益于“一案三审”机制的推广,今年以来,华蓥市乡镇(街道)纪(工)委办理的案件退补率同比降低55%。
注重巩固优化,全面提升基层案件质效
解决了“有人审”,如何确保“优质审”?
坚持省市县乡案件审理“一把尺子”“一套标准”,四川纪检监察机关严格对照案件质量标准,对乡镇(街道)案件进行审核,着力解决基层案件办理不重视程序手续、处置不平衡、办案时限较长等突出问题。
近日,绵竹市纪委监委在对人社就业培训领域案件进行审查调查时,发现共有8个镇(街道)13个村(社区)的27名干部涉嫌违纪,虽然事由一致,但培训公司不同、违纪款来源不同,如果仅由各镇(街道)自行处理,难免会出现定性不准确、量纪高低不一等情况。为此,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通过审理会商研判,对该案涉及的所有违纪干部根据金额、情节、态度进行统一划线,确保了案件定性和处理尺度一致。
今年3月,该省纪委监委以乡镇(街道)案件为重点开展质量评查,随机抽查21个市(州)的乡镇(街道)案件210件。针对评查发现问题,采取“通报+点对点反馈”形式,要求各地认真整改落实,及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对整改不到位的视情约谈相关负责人。
案件质量评查是对案件办理全过程、全方位的政治体检,是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举措。在“乡案县审”工作中,省、市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乡镇(街道)案件质量全覆盖评查并同步推进问题整改“回头看”,重点做好对审理人员配备较少、人均办案数较高、案件质量问题较多地方的评查工作,杜绝“乡案县审”案件以县级自评替代上级评查的情况。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开展“乡案县审”案件集中评赛,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等8项评查标准,综合评定优质、合格、不合格案件,为案件质量优质单位颁发“流动红旗”,对案件质量不合格单位,现场指出问题并督促限期整改,形成比学赶超良好氛围。今年以来,该州评赛“乡案县审”案件18轮次200件。
在“乡案县审”规定的统一制度框架下,该省纪委监委鼓励市、县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主动创新,为“乡案县审”提质增效注入新动能。
巴中市恩阳区纪委监委将优化“乡案县审”运行机制与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建设深度融合,自主研发、打造集审理、文书制作、摘录证据、法规调取、数据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审理辅助软件——“易审”平台。
“通过把重复劳动交给平台,把定性量纪、精准画像交给审理人员,平台为提高审理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刘加宝介绍,平台可将收录的证据信息根据案件事实自动归类,把冗长的文字转变为树状图的证据体系,有效解决证据逻辑链条散、构建框架难的问题。依托这个平台,该区纪委监委“乡案县审”个案审理平均用时缩短9天。
“下一步,省纪委监委将持续立足各地实际,完善机制、规范流程,同时鼓励各地探索创新,不断深入推进‘乡案县审’,保障和提升基层案件质量,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四川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张琪彬 自四川成都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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