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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轮莫越公私界

发布时间:2022-04-24 07:31:0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摘要:4月2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第2版“画里有话”栏目聚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其中报道了成都市查处的金牛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高汉宁私车公养问题,提醒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汲取教训,自戴紧箍、心中有戒,不做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糊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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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林菲

日前,四川省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其中金牛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高汉宁私车公养问题引人关注。2021年1至8月,高汉宁利用保管公务车加油卡副卡的便利,先后14次使用该副卡为其私车加油,合计4220.68元。今年1月,高汉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随着公车改革的不断深入,“公车私用”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同时,“私车公养”问题不时发生,值得警惕。从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案例来看,“私车公养”问题存在多种表现形式,如“私油公供”“私车公修”“私票公报”等,“车轮上的腐败”变种五花八门。“私车公养”问题虽然涉及金额不大,但本质是化公为私、贪污侵占,必须严肃惩治。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而在现实中,有人偏偏耍小心思、占小便宜,因此栽了跟头、受了处分。问题的产生,既暴露出部分党员干部特权思想作祟、纪律和规矩意识淡漠,也反映出管理不够完善、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不管是顶风违纪,还是穿着隐身衣,凡是“私车公养”问题,都要严肃查处。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使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警醒、知止、收手。

公是公,私是私,车轮莫越公私界。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通报的案例中汲取教训,自戴紧箍、心中有戒,不做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糊涂事。

“节点”也是“考点”。五一假期将至,驾车出行游玩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切不可在公私之间失了分寸、越了界限。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从严监督,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让清风正气充盈假期。(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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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该文章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