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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发放的车补

发布时间:2020-10-20 07:49:5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摘要:10月2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第2版“监督哨”栏目刊文,关注报道温江区纪委监委查处一起违规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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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该文章截图


“单位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情况?”近日,面对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委巡察组副组长吴崇林、工作人员王萍平的提问,该区总工会职工俱乐部主任干事、法定代表人姜夏平不安地摆手道:“没有,我们单位所有的津补贴都是随工资发放的,绝对不存在平时额外发放的情况。”

“别紧张,今天只是例行谈话,还有几个问题问完很快就结束了。”在吴、王二人的宽慰下,姜夏平的神情渐渐放松下来。

谈话尾声之际,吴崇林不经意地问道:“你们的工资构成是怎样的?”姜夏平立马回答:“就是基本工资、工作津贴加上车补。”

车补?吴崇林心里一动,与王萍平对视一眼,眉头逐渐紧锁起来。

“按理说,区总工会职工俱乐部是自收自支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其编制内的人员不属于领取车补的范畴,为何要发车补呢?”带着疑问的两人在巡察组组务会上汇报了这个情况。

经商议研讨,巡察组决定派出专项核查小组在调取区委关于事业单位发放车补相关规定文件的同时,通过实地查阅区总工会职工俱乐部财务账本资料实施重点突破。

“你们看,工资清单上记载得很清楚,上个月他们四个在编职工每人刚发了650元车补。”核查小组成员一比对原始凭证,很快便发现了问题。

“往前翻翻他们的造册,看看什么时候开始的。”

“从2016年7月起,每月都随工资一起发放。”

巡察组对初步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体研判后,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迅速跟进核查,区总工会职工俱乐部违规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原来,2016年7月,经区总工会职工俱乐部全体人员口头讨论后,由姜夏平决定从当月起,按每人每月650元标准造册给包括姜夏平在内的4名在编人员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你们是区总工会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本身不具备享有公务交通补贴的资格,为什么还要违规造册发放?”

“一时大意,拿到区上相关文件规定后,只粗略看见其中标明了车辆补贴按规发放,而没有仔细查看后面具有发放资格的单位。”姜夏平如此辩解。

事情水落石出,目前涉案资金已退回至温江区总工会职工俱乐部账户,而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的姜夏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余相关人员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通讯员 陈薇)